《镜湖区中小微企业信用贷优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2 16:46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唐荟 字体:【  

一、制定本方案的背景、依据及目的

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改革工作是我市深化金融改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创新之举。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优化域内营商环境,提升获得信贷水平,帮助企业获得更为便利的金融支持,依据《芜湖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贷优化实施方案》(芜金领〔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积极推出《镜湖区中小微企业信用贷优化实施方案》,以提升我区信贷投放水平。

二、主要内容和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完善优惠政策。对于镜湖区内普惠信用贷采取“见贷即保”,单户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鼓励合作银行实施优惠贷款利率,利率不高于同期LPR加115个基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相关规定收取担保费。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企业收取其他费用或提前扣除银行承担风险部分。

2.简化办理流程。企业注册登录芜湖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通过“中小企业信用贷”板块选择产品类型发布融资需求,根据市场化原则自愿选择合作银行,合作银行通过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获取企业政务数据报告,基于政务数据和合作银行的风控模型,于5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出具授信批复或不同意发放贷款的说明,担保机构直接以银行授信批复为依据见贷即保,于1个工作日内出具信用担保意向函,担保额度按银行授信批复额度确定。

三、工作建议

现就《镜湖区中小微企业信用贷优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建议通过后以镜湖区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义正式印发。

镜湖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9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