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20 16:13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吴静 字体:【  

 

一、制定本办法的背景、依据

为规范全区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管理工作,加快推动全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充分发挥政务数据资源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建设数字政府,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依据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参照《芜湖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起草了《镜湖区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一)充分调研、借鉴

数据资源管理局在起草中,参照《芜湖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参考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先进地市的数据资源管理经验。2023年7月至8月镜湖区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调研数据共享需求,详细摸排了解镜湖区单位政务信息系统使用现状及数据共享需求。

(二)积极征求意见

根据调研、借鉴结果,参照《芜湖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结合其他先进数据资源管理法,拟定《镜湖区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意见。2023年9月将镜湖区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提交至司法局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采纳建议并修改完善

通过认真研究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对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意见建议予以采纳,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2023年8月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区各单位正在使用的信息化系统及平台进行全面摸排梳理,详细了解信息化系统及平台名称、建设层级网络环境能否共享数据等。

三、主要内容和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主要内容

《镜湖区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共有章,分别为总则、资源的归集与共享安全管理、附则。

第一章 总则,说明《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适用于本《办法》的政务数据资源的定义、政务数据资源共享遵循原则

第二章 资源的归集和共享明确政务数据资源类型分类,对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目录管理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申请政务数据资源的程序

第三章 安全管理明确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及各方安全责任

 附则明确《办法》的解释部门和施行时间

)创新举措

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管理工作,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应用,进一步明确政务数据存储、目录、共享、开放等要求,使工作更有可操作性。

办法》工作目标

实现政府数据资源归集共享管理规范化,提升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打破部门间的“数字壁垒”,为“数字镜湖”建设奠定制度基础。

四、工作建议

现就镜湖区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镜湖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