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常务会议开放】镜湖区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部分议题

发布时间:2023-09-20 16:08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唐荟 字体:【  


 

邀请党代表:

余甄艳、李花峰

人大代表:

曾鸣、俞兴华

政协委员:尹超、梅先宇


列席议题:1号议题,《关于镜湖区占用、挖掘道路审批管理机制汇报

反馈情况:无意见。

 

会议通报:

2023年9月18日上午,区政府4楼3号会议室,鲁先贵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原则同意区城管局关于镜湖区占用、挖掘道路审批管理机制汇报。

会议指出,随着人民城市建设加快推进马路拉链现象日益突出,城市道路短期内反复开挖,噪音、交通出行安全问题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有利于规范挖掘道路行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区城管局要加强道路挖掘精细化管理,将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和交通信号等项目统筹安排施工计划,梳理施工时间和位置,做到合并施工,减少开挖次数,对于不按计划施工的单位要严管重罚,实现有序管控。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前告知群众施工计划,最大程度减少施工对群众出行、生活的影响。

    会议确定,由区城管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结合镜湖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请翟翀同志把关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会议听取原则同意方村街道关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方村街道城乡供水一体化支微管网建设占破路同步项目实施单位汇报。

会议指出,城乡供水一体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前期已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确定华衍水务公司为实施单位,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原计划将道路开挖项目由各行政村自行实施,但可能存在工程质量、造价以及施工组织标准难以统一等问题,后期施工管网的统一养护管理存在责任不明晰等隐患,为便于项目统一施工,工程造价管理及管网养护,故原则同意华衍水务公司为项目实施单位,其工程造价根据实际图纸由区农水局会同方村街道按照一编一审的原则,确定工程造价,并按照近期同类招标工程的下浮率统一下浮。

会议听取原则同意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镜湖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红黄牌警示管理制度汇报。

会议确定,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请韩永强同志把关后,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出席:鲁先贵、韩永强、许伟、夏彬、方婷、翟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