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卫健委:《关于0-6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年8月22日
发布地点:镜湖区卫健委5楼会议室
发布单位: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 持 人:镜湖区卫健委办公室科员 孙婉婷
发 布 人:镜湖区卫健委副主任 徐丹
发布内容:0-6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情况发布
尊敬的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各位参加此次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0-6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情况新闻发布会。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
三年来,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镜湖区已备案托育机构38个,其中包括17个托幼一体的幼儿园,总的托位数位为2323个,千人口托位数已达4.6个。2023年新增备案托育机构15个,新增托位数为1050个。
一、相关政策解读
申报入托补助条件:1.本地户籍(父母一方或申请入托补助幼儿的户籍在芜湖市范围内)。
2.一对夫妻亲生子女中的二孩三孩,双(多)胞胎按实际累计子女数纳入补助范围。
3.入托时不满 36 个月的幼儿连续入托满一个月,可按实际入托月份申请补助,根据 3 周岁以内实际入托月数统计。
提交的材料有:(1)父母、孩子户口本复印件(提供的必须是芜湖本地户口)父母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离异需提供离婚协议书复印件);(2)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该对夫妻所生全部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3)父母任一方三代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4)入托协议;(5)入托收费票据。
入托补助申报流程:家长提出申请,在幼儿入托机构填写二多孩入托补助申报表;托育机构对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汇总本机构入托补助申报花名册及申报表,附幼儿在托考勤情况,按期提交至社区。社区进行初审,张榜公示,上报街道。镜湖区卫生健康委核实、审批并公示,所有相关材料扫描件按年度上报市卫健委留存。
入托补助:分两块:一是托育机构:对在镜湖区卫健委已备案托育机构,根据托育机构实际招收人数,经社区、街道及区级的审核认定后,原则上按上、下半年各发放一次入托补助。(每个孩子每半年200元的发放标准)。二是居民:对在镜湖区卫健委已备案托育机构入托幼儿的家长,根据入托幼儿的入托实际情况,经社区、街道及区级的审核认定后,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次入托补助。(1000元/每月/二孩,2000元/每月/三孩)。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镜湖区计划到2025年,争取千人口托位数达8个左右,建成8个以上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其中包括一个由政府举办的托育服务机构,继续加强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力争在辖区内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基本建成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全区全覆盖的城乡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