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创建安徽省健康县区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制定本方案(本办法、意见等)的背景、依据及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安徽省健康促进与教育的实施意见》,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依据《关于同意合肥市肥西县等16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健康县区建设工作的批复》(皖卫复〔2023〕27号)文件要求,我区于2023年开展省级健康县区创建工作。为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强化项目管理,做好经费、人员等保障,积极探索健康县区建设综合干预模式,建立健康县区建设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4月19日,区疾控中心牵头草拟《镜湖区创建安徽省健康县区实施方案(送审稿)》。
6月8日,区疾控中心在镜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镜湖区创建安徽省健康县区实施方案(送审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三、主要内容和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实施方案共确立了12项工作目标、15项重点建设内容,细分为健康政策、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健康文化、组织管理6大类90项评估指标,总分值1000分,内容均源自《安徽省健康县区建设工作方案》的关键指标及评估细则。创建的时间安排上,分为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政府承诺,工作启动(2023年4月—2023年6月)。收到批复后,3个月内召开启动会,成立领导小组和科普专家库,签订责任书,开展培训会议。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积极筹建(2023年7月—2024年4月)。开展基线调查,当年10月份提交基线调查数据库和相关资料。制定健康县区建设的公共政策,推进健康乡镇、健康细胞建设,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
第三阶段:自查初评,整改完善(2024年5月—2024年8月)。开展技术自评,分析困难和问题,调整优化策略和措施,确保建设取得实效。邀请市级专家进行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
第四阶段:技术支持,评估验收(2024年9月—2025年6月)。2024年12月前邀请省级专家开展现场技术支持,根据改进意见立即完善。2025年6月前再次完成自评工作,并按时向市级提交评估相关资料,迎接省级现场评估验收。
四、工作建议
建议,经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办名义下发《镜湖区创建安徽省健康县区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