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政府新闻发布会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3-08-01 16:03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唐荟 字体:【  


    一、工作职责

完成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进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发布工作机制要求。

    二、对接单位

(一)市级责任科室

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务服务中心C903)

(二)区级对接部门

视频录制对接部门

区委宣传部:文化路区政府大楼328办公室。

    三、 工作流程

(一)时间节点

每年1月底市公开办发文布置相关工作。政府办根据市级文件要求,拟定区级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报送发布会计划。2月中旬完成《XX年镜湖区发布会计划表》的制定,并报送市公开办,同时在主动公共公开目录中发布。

(二)主题选择及发布要求

选题要围绕区政府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公众关注的热点、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问题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拟定新闻发布会主题,原则上各单位每年须至少召开 1 场新闻发布会,围绕本单位新出台或修订的重要政策文件做好解读。具体要求详见《镜湖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XX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和在线访谈计划的通知》。

(三)发布会录制及发布

1.录制前工作

新闻发布会前,发布单位需将新闻发布会方案报送区政府分管区长审核同意,并填报《镜湖区新闻发布会登记表》,于发布会召开前3天报送区委宣传部审核,拟定具体发布时间和地点后由宣传部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录制。如果条件允许可有发布单位自行录制。

2.录制后工作

1)待发布会视频录制完成后,由政府办将视频发布在“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栏目,并督促各发布单位及时将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按照该栏目要素进行完善。具体要请详见《新闻发布会后台排版格式模板》(附录B),同时在其部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实录”栏目及时转发。

2)发布会信息在政务公开发布后,需要在网站“政务资讯-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栏目同步公开。

3)后台具体使用方法参考《政务公开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