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

《镜湖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镜湖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22 17:23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2023320日,《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镜湖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镜湖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镜政秘〔202348号)正式印发(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需要。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妇女儿童发展还面临着许多问题与新挑战。为进一步解决镜湖区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镜湖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镜湖区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制定镜湖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二)起草依据

依据《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芜湖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芜湖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及《芜湖市镜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推动镜湖区妇女儿童事业与国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两个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芜湖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芜湖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二是十年来,区委、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上一轮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妇女儿童的积极参与下,基本实现了各领域的主要目标,镜湖区在妇女儿童发展事业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在取得进步的同时,镜湖区妇女儿童发展事业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未来十年,是镜湖区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关键阶段,必须把握新机遇,开拓新局面,通过制定实施《两个规划》,将我区妇女儿童发展事业推上更高的平台,不断满足我区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部门学习情况

20229月,认真学习《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芜湖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芜湖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及《芜湖市镜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结合镜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两个规划》编制工作。

(二)起草初稿

202211月,编制小组在对镜湖区实施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两个规划》的基本框架和征求意见稿。

(三)在行政机关内部征求意见

区妇儿工委先后2次征询区政府妇儿工委全体成员单位意见,共征集意见13。编制小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四)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31月,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32月,将《两个规划》(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四、工作目标

妇女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到2030年,妇女能够平等享有安全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受教育权利、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的权益、政治权利、社会保障等,进一步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理念以及与家庭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健全政策体系,确保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的差异,进一步提升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儿童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到2030年,确保在全区形成儿童优先、儿童保护的良好社会风气,儿童能够享有更加均等、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更加和谐友好的社会和家庭环境。进一步完善儿童发展工作机制,健全儿童权益保障的相关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区域、群体间的差异缩小,使儿童事业得到全面、长足的发展。

五、主要内容

妇女发展规划从8个领域提出了78项主要目标和86项策略措施。主要提出要加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供给、保障妇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的机会、推进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家庭服务体系、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完善妇女法律保护体系。

儿童发展规划从7个领域提出了72项主要目标和87项策略措施。主要提出要增加优质医疗卫生供给、完善多维立体保护机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普惠型福利体系、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儿童友好环境建设、健全法治保障体系。

《两个规划》注重回应一老一小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一是注重关爱困难妇女儿童,对贫困、残疾、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各方面权利保障问题提出了针对措施,进一步织牢关爱保护网底。二是聚焦老龄化问题,健全居家与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妇女养老服务体系。三是促进生育政策落实,提出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系列政策,包括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落实父母育儿假、弹性工作制度等举措。四是推动家庭建设,倡导夫妻共同承担照料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强化家长监护主体责任,创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安全、适宜家庭环境。五是加强儿童安全保护,提出预防和控制儿童意外、暴力伤害,加强对儿童食品、药品、用品、文化产品监管,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六是注重儿童友好环境建设,提出积极推进儿童友好街道和社区(村)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应依据《两个规划》目标要求,积极将妇女儿童相关工作纳入到本部门的总体发展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

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两个规划》宣传力度,做好行业内和面向公众的政策宣传,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支持环境。

三是要加强监测评估。加强对《两个规划》实施工作的监测评估和动态分析,促进科学决策,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推动落实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七、创新举措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镜湖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坚持促进全面发展。注重优化妇女全面发展制度机制,统筹兼顾妇女发展意义,解决重难点问题,推进妇女全面发展。注重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规律,尊重儿童人格尊严,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是坚持回应热点问题。聚焦平等就业、婚姻家庭、一老一小等民生建设热点问题,在完善女性就业、促进男女平等、开展妇女养老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切实回应了妇女儿童民生关切。

四是坚持体现镜湖区特色。紧密衔接加快建设“四区一中心”的现代化美好镜湖总体部署,着力推动解决城乡妇女儿童发展不均衡,优质儿童公共服务资源匮乏,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提出了更具落地性的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其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镜湖区妇女联合会

解读人:房郡娴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122036

电子邮箱:9054709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