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2-07-20 09:17信息来源: 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赵靖 字体:【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分析我国经济发展规律,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强调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为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鼓励镜湖区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芜湖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着手起草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1第3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皖政〔2018〕21号);《芜湖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芜政〔2018〕17号)

三、主要内容  

全文共8章33条。主要有以下五方面的内容:总则、组织管理、评审标准及方法、申报条件、评审程序、奖励及经费、监督管理、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