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部门征集】关于公开征求《镜湖区案件管理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案件管理工作、提高行政诉讼应诉水平,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区司法局起草了《镜湖区案件管理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10 月23日前反馈给我局:
1、贵单位修改意见,请加盖公章后书面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如有具体修改意见,请说明理由和附有关依据,并注明反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书面反馈意见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0553-3878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