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镜湖区农水局副局长丁学宏同志解读《镜湖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2022-2023年)》

发布时间:2022-10-08 15:41信息来源: 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阅读次数: 字体:【  


问:这次的《政策规定》的覆盖对象是哪些

本政策规定奖补对象为在我区内注册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不分所有制及隶属关系。且单位和法人代表社会信用良好,无失信或不良记录、扶持主体实行农产品也不得出现质量安全和违法违规问题。

问:这次的《政策规定》具体奖补内容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政策规定》的具体奖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第二部分是促进农业提质提效;第三部分是支持新产业新业态;第四部分是支持开展品牌创建,第五部分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除此之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单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重大农业招大引强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并且本规定政策体系内的各项政策,同一主体的同一设备、同一项目补助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奖补政策,不得重复申报。享受 “一事(园)一议”政策的企业和其它经营主体、项目,不享受本政策体系内的其他投资补助类扶持政策;最后,此前印发的《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的通知》(镜政办〔2019〕18号)同时废止。

问:你们下一步计划是什么?

接下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对《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工作,提升政策知晓率。二是加大《政策》落地见效力度,开设绿色通道服务,做好政策咨询解答,为符合项目要求的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解读机关: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解读人:丁学宏

联系电话:387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