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镜湖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2022-2023年)》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08 15:32信息来源: 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实现农村产业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我区现实农情,深刻认识我区城乡关系变化特征和现代化建设规律的基础,制定本政策规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11225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政策规定》聚焦“两强一增”行动,实现农村产业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5月中旬组织人员开展调研,根据芜湖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借鉴湾址、南陵等县区政策,吸取涉农街村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相关单位意见,结合我区近年农业产业发展方向,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起草了《镜湖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2022-2023年)》(意见初稿)。

(二)征求修改意见

85日,区农水局集体研究讨论并形成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公文平台征求了区直相关部门意见,未收到各部门反馈意见。

(三)开展论证

91日,副区长翟听取专题汇报。92日,在方村街道召集经营主体开展意见征求,对若干政策规定(2022-2023年)(意见稿)进行再次修改完善。

(四)开展合法性审查

99日,本政策送审稿、起草说明及解读方案等内容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五)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022913日,本《政策规定》于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108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工、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从整体上推进传统农业现代农业的转变,加速农业现代化建设。

五、主要内容

《镜湖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2022-2023年)》的主要内容主要如下:支持本地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工、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从整体上推进传统农业现代农业的转变,加速农业现代化建设。除此之外,支持本地农业创新化转型升级,以补助的形式促进农业提质提效高速稳定发展。大力扶持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型农村产业多管齐下盘活乡村经济发展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结合我区实际特色农产品,通过品牌示范带动我区农村经济发展

六、创新举措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以及农业发展方向,其中部分政策补助标准在市级政策基础上略有提高,申报条件略有降低。

七、保障举措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1.    加大对《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工作,提升政策知晓率。

2.    加大《政策》落地见效力度,开设绿色通道服务,做好政策咨询解答,为符合项目要求的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解读人:陆婧媛

联系电话:0553-387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