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人民政府公报2022年第7期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第7号
目 录
【部门文件选登】
镜湖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2)
中共芜湖市镜湖区委宣传部镜湖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芜湖市镜湖区司法局关于成立镜湖区“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15)
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镜湖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3)
【区情资料】
2022年7月份经济运行统计信息………………………………………………………………………………………………(28)
【政务动态】
镜湖区7月政务动态……………………………………………………………………………………………………………(29)
镜湖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
的通知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二、主要内容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行业、单位和企业,突出不放心的薄弱辖区、部位和环节,突出各单位自查、市级检查和上级督查交办的重大风险隐患,开展集中整治,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0个方面: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指示涉及我区安全生产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以及我区78条具体工作举措落实情况。
三是省安委会第七考核巡查组1月下旬在芜湖市考核巡查期间交办的涉及到我区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四是市安委会综合督查组对我区开展全覆盖综合检查通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五是市级层面挂牌的20处重大火灾隐患中涉及我区的3处重大火灾隐患、今年以来区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六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事故相对多发的街道和行业,有针对性采取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七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被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专委会办公室约谈(包括提醒谈话)的行业和街道,以及市安委会办公室事故通报、警示通报涉及的行业和街道,有针对性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八是城乡自建房专项整治、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等各行业领域开展的专项检查、执法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九是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情况。
十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各单位自查以及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情况。
(二)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高温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紧盯高温汛期安全生产,落实高温天气安全生产防范应对措施,强化高温汛期重点行业隐患排查,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依法打击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和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风险隐患酿成重特大事故。
1.燃气安全方面。全面排查燃气(燃气具)经营者、燃气用户安全隐患,重点关注使用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出租房、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切实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加快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强化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加强非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推广,确保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自建房、群租房安全方面。开展自建房、群租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对所有城乡房屋,围绕砖混结构建筑以及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城中村、疫情隔离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的建筑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用作经营、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加盖、改扩建等情况进行整治,对摸排结果建立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动态跟踪监管。
3.老旧小区安全方面。集中消除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以及消防车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的火灾隐患,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和飞线充电。开展楼院内疏散楼梯、走廊、前室、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清理工作,检查是否存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开展小区内消防车道管理工作,确保小区内消防车道不出现占用、堵塞、封闭等现象发生。
4.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有无超期使用、加油站经营管理手续是否安全达标及相关人员持证情况。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场所通风、降温、防火、防爆、防雷等措施,加强管、罐、阀等重点环节和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管护,确保报警、连锁等安全装置和通风、降温设施的完好。
5.工贸安全方面。加强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高温金属吊运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凡进入狭窄空间或密闭空间作业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强制通风、空气检测、佩戴专用防护用具等安全措施。严格“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管理,做到隐患排查、标志标识张贴、承包方管理、装备配备、应急处置“五个到位”。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积极整改的企业加强帮扶指导,对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后的企业督促改造提升,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6.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针对建筑施工领域项目多、补工期、高温炎热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带来的影响,强化设备保养维修和施工现场管理。凡进入坑、池、沟以及井下管道等有限空间作业的,要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规程操作,严防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起重设备、高支模、深基坑、模板、脚手架、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用电、高空作业等关键环节的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
7.消防安全方面。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医院、学校、涉疫场所、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风险管控,严密防范突出致灾风险。动员街道、社区以及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基层网格等各类力量,统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提示宣传,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
8.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统筹暑期季节性出行需求和疫情防控阶段性要求,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大吨小标”等重点车辆,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加强公路桥梁和连续下坡、急弯陡坡、事故易发等道路危险点段的隐患排查,分级分类进行有效管控、从严处治。
9.校园安全方面。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学校、基层组织、家庭责任,严格落实防溺水工作,坚决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多发势头。开展校园设施设备、校车、校舍、实验室、消防、燃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日常排查。
10.特种设备安全方面。聚焦旅游景区景点、游乐设施、公共聚集场所等特种设备安全,以提升电梯维保质量为重点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以打击使用未检验及不合格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超期未检排查整治,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文化、旅游和体育安全方面。重点围绕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娱乐场所(网吧、KTV、电子游艺厅)、旅行社等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室内文旅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等集中治理,有效防范化解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围绕公共体育场馆、重大公共体育赛事和法定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有效防范化解体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12.商贸流通领域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商贸服务行业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围绕加强商贸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环节,开展消防、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商贸服务行业重大安全风险。
13.民政领域安全方面。紧盯养老服务机构,全面开展消防、燃气、电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守住民政领域安全底线。
14.森林防灭火方面。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巡山护林员队伍作用,持续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烧荒、野炊、祭祀等活动的全方位管理。聚焦坟墓集中地、输配电设施、林区加油站等重点、高危区域,做好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和可燃物清理等工作,科学制定管控措施。强化火灾防控宣传教育,深入社区、学校、家庭,开展集中普法和安全知识巡回宣讲,精细做好标语设置、网络推送、短信提醒等工作,切实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15.其他领域安全方面。其他行业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行业特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本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
(三)坚持精准有效治理,严格安全监管执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和联合执法等方式,综合运用远程信息监控、用水用电监测等现代化手段,同时落实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容易引发事故的危化品违规动火作业、客货车船超员超载、建筑工程无资质施工、群租房使用易燃彩钢板等违法行为,依据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严肃惩处,对“屡查屡犯”的,要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要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常态化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机制,加强和改进调查评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
三、工作方式
(一)持续开展自查。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前一阶段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查工作贯穿“百日行动”全过程。
(二)紧盯问题整改。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三)加强专项督导。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推动本行业领域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要聚焦问题、突出专业、务求实效,对照第二部分内容,结合各自行业领域特点,邀请专家和媒体,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专项督导(附件1)。专项督导工作贯穿“百日行动”全过程。区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将定期组织综合督导组,对各街道、单位开展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回头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行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百日行动”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专项督导牵头单位于8月5日前将专项督导计划(附件2)报区安委会办公室,之后分别于8月20日、9月20日、10月20日前将专项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请各街道办事处分别于8月20日、9月20日、10月20日前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专项督导工作安排
2.专项督导计划安排
镜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附件1
专项督导工作安排
一、道路交通专项督导
牵头单位:镜湖交警大队
参加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成员单位
督导地区:全区10个街道全覆盖
督导时间: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二、危险化学品专项督导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参加单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成员单位
督导地区:全区10个街道全覆盖
督导时间: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三、城乡自建房专项督导
牵头单位:区住建交通局
参加单位:区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督导地区:全区10个街道全覆盖
督导时间: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四、城镇燃气专项督导
牵头单位:区住建交通局
参加单位: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成员单位
督导地区:全区10个街道全覆盖
督导时间: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五、工贸专项督导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参加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督导地区:全区10个街道全覆盖
督导时间: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六、消防专项督导
牵头单位:镜湖消防救援大队
参加单位: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督导地区:全区10个街道全覆盖
督导时间: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七、学生防溺水专项督导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参加单位:学校(含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督导地区:全区10个街道全覆盖
督导时间: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同时,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农水局、区文旅体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重点工程管理处、火车站综管处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电力、民爆、民政服务机构、交通建设工程、水上交通、水利建设工程、农机、渔业船舶、文化旅游、商贸流通、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违法建设、重点工程、铁路等行业领域专项督导。
附件2
XXX专项督导计划安排
牵头单位:
带队领导 |
参加单位 |
|
督导街道 |
督导内容 |
计划开展时间 |
|
|
|
赭山街道 |
|
|
|
|
|
范罗山街道 |
|
|
|
|
|
弋矶山街道 |
|
|
|
|
|
天门山街道 |
|
|
|
|
|
大砻坊街道 |
|
|
|
|
|
荆山街道 |
|
|
|
|
|
汀棠街道 |
|
|
|
|
|
赭麓街道 |
|
|
|
|
|
张家山街道 |
|
|
|
|
|
方村街道 |
|
|
镜法宣办〔2022〕4号
关于成立镜湖区“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推进法治镜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决定成立镜湖区“八五” 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由34名思想政治素质高、法学基础扎实、授课经验丰富且热心普法工作的院校专家学者,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中长期从事法治实践的法治工作者组成。(名单附后)
二、工作内容
根据我区“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和普法工作安排,为全区各级各类组织和广大群众,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中国法治建设历程及成就、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理论及实践;宣讲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等;宣讲全区“八五”普法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参加法学理论和法治实务研讨,参与编写法治宣传教材和资料,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参与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参加全区性集中、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
三、工作要求
(一)讲师团成员应不断加强学习,确保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理论水平。根据邀请单位的授课要求认真备课、授课,争取有良好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二)每位讲师团成员每年授课不少于2次,参加其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三)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支持讲师团成员工作,为其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各讲师团成员要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外出讲学的关系,按要求完成授课任务。
(四)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讲师团工作的日常管理,依据讲师团成员履职情况、授课或活动效果,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考评。
四、任期及调整
(一)“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任期为五年。
(二)讲师团成员任期内如发生工作变动等情况,不能继续开展工作的,应及时向区法宣办提出解聘申请,区法宣办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五、联系方式
各单位需要邀请讲师团成员授课或参加相关活动的,可直接与讲师团成员联系,也可与区法宣办联系。
附件:镜湖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中共芜湖市镜湖区委宣传部 芜湖市镜湖区司法局
镜湖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附件:
镜湖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精通(擅长)领域 |
1 |
吴宗雨 |
男 |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
第四检察部主任 |
民事行政检察、职务犯罪侦查 |
2 |
陈 跃 |
男 |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
三级检察官 |
刑法 |
3 |
褚茂林 |
男 |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
员额检察官 |
民事检察业务 |
4 |
凌峰 |
男 |
镜湖区人民法院 |
副院长职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
民商事审判实务 |
5 |
周卫华 |
男 |
镜湖区人民法院 |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
民事及刑事案件审判 |
6 |
刁智蓉 |
女 |
镜湖区人民法院 |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
民事案件审判 |
7 |
王蒙 |
男 |
镜湖公安分局 |
一级警长 |
刑事犯罪 |
8 |
刘鲲 |
男 |
镜湖公安分局 |
警务技术一级技术主管 |
刑事犯罪 |
9 |
邢亮 |
男 |
镜湖公安分局东门派出所 |
三级警长 |
常见治安案件 |
10 |
邢健鹏 |
男 |
镜湖公安分局 |
四级警长 |
刑事犯罪 |
11 |
闫兴浩 |
男 |
镜湖公安分局 |
一级警员 |
刑事犯罪 |
12 |
朱良程 |
男 |
镜湖公安分局赭山派出所民警 |
一级警员 |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律师业务 |
13 |
胡雪原 |
男 |
芜湖市第二十七中学 |
二级教师 |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14 |
谢军 |
男 |
镜湖区人社局 |
仲裁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
劳动关系调解仲裁 |
15 |
宋朝阳 |
男 |
镜湖区城管局 |
法规科科长 |
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 |
16 |
何爱芳 |
女 |
镜湖区市监局 |
法规科科长 |
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 |
17 |
陶晨曦 |
女 |
镜湖区市监局赭山市监所 |
科员 |
民法 |
18 |
万尚庆 |
男 |
铭诚律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教授 |
行政法 |
19 |
邓 侠 |
男 |
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行政征收、公司法、海事海商 |
20 |
朱 梦 |
女 |
广东广和(芜湖)律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主任,三级律师 |
行政执法、民商事 |
21 |
刘 虹 |
女 |
广东广和(芜湖)律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三级律师 |
建筑房地产、投融资 |
22 |
江 琦 |
女 |
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讲师 |
破产、投融资 |
23 |
张徐兵 |
男 |
北京隆安(芜湖)律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三级律师 |
投融资 |
24 |
茅红星 |
男 |
浙江京衡(芜湖)律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主任 |
房地产建设工程、破产、投融资 |
25 |
骆臣飞 |
男 |
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主任、管委会主任 |
行政法、民商事 |
26 |
徐宗保 |
男 |
安徽深蓝(芜湖)律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 |
行政征收、劳动争议、新闻媒体 |
27 |
孟宁 |
男 |
安徽弘律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民商事法律 |
28 |
陆在春 |
男 |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兼职) |
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29 |
吴俊洋 |
男 |
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建筑房地产、公司法 |
30 |
吴竹兵 |
男 |
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 |
党支部书记 |
刑法、合同法 |
31 |
何茂鑫 |
男 |
浙江京衡(芜湖)律师事务所 |
刑辩中心副主任 |
刑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 |
32 |
丁宜江 |
男 |
安徽夏薇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刑法、婚姻家庭法、公司法、建筑房地产类、知识产权类、劳动法类 |
33 |
沈向华 |
男 |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
主任;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 |
民商事 |
34 |
潘雪松 |
男 |
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民商法、知识产权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镜人社〔2022〕124号
关于印发《镜湖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
现将《镜湖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镜湖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暖民心就业促进行动,根据《安徽省“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和《芜湖市“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评价标准和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城市社区三公里范围内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创业服务机构作为服务商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建设服务商、社区、街道、区四级联动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二)城市社区“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全覆盖。7月底前,全区55个城市社区全部纳入“三公里”就业圈试点范围。8月底前,至少28个城市社区达到芜湖市“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12月底前,至少3个社区获评省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示范社区。积极创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具体安排及时限
(一)基础建设
1、人员配备不少于2名。各社区配备2名专兼职人员,服务商根据各社区工作推进情况适时选派1名人社就业服务专员参与各社区创建工作。(7月31日前完成)
2、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各社区配合服务商完成场所选址、标识上墙等工作。(8月5日前完成)
3、健全规章制度。区人社局就业办制定就业工作岗位职责、就业服务内容、流程等一系列服务制度,指导各社区人社就业服务专员挂牌上岗,提供标准化的人社就业服务。(8月5日前完成)
(二)“三公里”就业圈建设
1、扩大岗位供给。各社区人社就业服务团队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调查等多种方式,引导有用工需求的经营实体入驻线上服务平台,发布招用工信息。对辖区内的重点用工企业,可由服务商提供沉浸式探店、赴外招聘、校园招聘、劳务对接、校企合作等定制服务。
完成时限:7月底前入驻平台的经营实体总数不低于当地市场主体数量的20%,发布招聘岗位信息数量不低于入驻经营实体数量的2倍。8月底前,辖区内有招聘需求的经营实体全部入驻平台,实现经营实体和招聘岗位实时动态更新。
2、促进人岗匹配。各社区人社就业服务团队在本辖区内开展人力资源调查,全面梳理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基本信息和就业需求,引导求职人员通过线上平台登记就业需求,动态更新求职人员信息,确保求职人员信息真实有效,实现人岗精准匹配,促进社区居民尽快实现就业。
完成时限:7月底前,辖区内重点群体信息全部录入平台,动态更新系统台账。8月底前,平台求职人员数量不低于辖区劳动年龄段人口数的5%。
3、提升服务质效。各社区对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困难群体,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由人社就业服务团队“点对点”宣传联系,送政策上门、送服务到家,提供“131”就业服务(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临时专项岗位、短期就业见习岗位托底安置,必要时可以吸纳为社区人社就业服务团队成员。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辖区内有创业意愿和正在创业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主动宣传创业政策,通过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服务提升其创业能力,并帮助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参加系列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4、加强考核评价。区人社局就业办、各街道就业服务机构依据《芜湖市“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评分细则(试行)》《芜湖市“三公里”就业圈绩效评价指标表》,重点检查各社区经营实体、招聘岗位和求职人员信息真实性、时效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记录和推荐就业成功率。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每月通报创建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是落实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暖民心就业促进行动的重要工作内容。各街道、社区要切实增强建设充分就业社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配套机制。区人社部门做好各社区建设充分就业社区的人员、资金和政策保障,建立完善社区人社就业服务专员考核办法、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补助资金兑付办法等相关配套机制,全力推进“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参与“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服务方和建设方,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广充分就业社区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形成良好就业创业氛围。
2022年7 月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7月,全区经济运行整体良好,呈现全面恢复态势。
一、1-7月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
1.消费市场有所放缓。1-7月,全区实现限额以上商贸零售额89.8亿元,同比下降1.8%,总量上在全市处于第2位。
2.规模以上服务业平稳增长。1-7月,全区136家规模以上(一套表)服务业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150.4亿元,同比增长8.2%。其中,交通核算行业营业收入为3.9亿元,同比增长8.8%;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为114.6亿元,同比增长13.1%。
3.固定资产投资基本持平。1-7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
4.规上工业平稳发展。1-7月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4%,增速排名全市第3位。
镜湖区7月政务动态
※ 7月1日上午,镜湖区举办"迎接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员负责同志,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协秘书长,各街道党工委书记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区直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党龄50年以上的党员代表,2020年以来受到省、市委表彰的"两优一先"代表和部分新党员代表等200余人参加。
※ 7月1日下午,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召开镜湖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推进会。区政府副区长郑锐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司法局局长崔华进主持会议,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会。
※ 7月5日,镜湖区召开十一届区委深改委第二次会议。区委书记郝代伟,区委副书记凤为武,区领导王建明、刘燕、韩永强、魏峰、徐江宝、殷海源、樊道清、方婷、朱光友参加会议。
※ 7月5日下午,中共镜湖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镜湖区委书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郝代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区领导韩永强、刘燕、樊道清参加会议。
※ 为缓解我区企业融资难、资金链受困等难题,加大金融业助企纾困力度,为我区经济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活力,2022年7月7日上午,镜湖区“园区贷”业务合作交流座谈会在徽商银行芜湖分行召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韩永强,徽商银行总行小企业银行部副总经理李华勇参会,区金融局、允诚担保公司,徽商银行芜湖分行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7月8日,镜湖区组织召开了加拿大一枝黄花现场铲除会。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廖晓红、镜湖区政府副区长翟翀及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领导、镜湖区各街道分管领导和镜湖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参会。
※ 7月8日下午,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韩永强主持召开民生实事暨“暖民心”行动专项布置会。区发改委、区财政局、16项民生实事及“10+3+2”暖民心行动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7月9日,镜湖区乡村振兴工作调度会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整改提升月"十大专项行动推进会召开。区委书记郝代伟,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区委副书记凤为武,区政府副区长翟翀出席,区直相关部门、涉农街道及乡村振兴工作专班参加。
※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部署要求,践行创建“创业芜忧”之城,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成果,加强镜湖区与先进地区优势企业项目合作。7月11日至14日,区委书记郝代伟带队到山东青岛招商。区委常委、副区长徐江宝,区委办、区投资促进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 7月11日上午,我区召开镜湖区2022年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规范化管理提升年”推进会,各街道主要领导,区人社局、镜湖公安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重点处、区农水局、区信访局、区财政局和区建投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区委常务、副区长徐江宝出席会议并讲话。
※ 7月11日,区安委会、消委会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区政府全体负责同志出席。区安委会、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6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四川时关于防灾减灾讲话精神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试行)>的通知》。相关部门和街道分别汇报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区消委办、区安委办分别通报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近期重点工作,区领导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物业管理水平,改善居民生活品质,7月12日,区政府副区长夏彬在大砻坊街道主持召开融汇锦江、雅乐苑小区物业管理问题会商会。市物业处、大江资讯媒体、区直相关部门、大砻坊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凯源物业及五鑫物业负责人、融汇锦江小区及雅乐苑小区居民代表参加此次会议。本次会议基于融汇锦江小区及雅乐苑小区居民代表反映的物业管理问题进行会商指导。
※ 为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要求,持续解决形式主义顽瘴痼疾,按照芜湖市开展基层负担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试点工作部署,针对基层负担突出问题清单中“填表报数繁杂”问题,7月13日镜湖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组织召开了镜湖区填表报数专项工作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许伟同志参会,相关街道及部门参加了会议。
※ 7月12日至7月14日镜湖区民政局举办了为期3天的“镜湖区枢纽型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区政府副区长方婷出席培训并致辞,区民政局、各街道负责同志和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人共69人参加培训。
※ 7月13日下午,镜湖区副区长翟翀率考察组一行18人赴合肥市蜀山区考察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察组先后参观合肥市蜀山区大气污染防治数据指挥中心、蜀山经开区中国环境谷、邓谷村安置小区等地,现场观摩学习了蜀山区大气污染防治数据指挥中心运作模式、大气污染治理前沿科技设备、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方式等。
※ 7月15日,全区二季度工作点评会议召开。区委书记郝代伟,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靳立刚,区政协主席刘见君,区四大班子负责同志等出席。区委副书记凤为武主持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区二季度经济运行、为民办实事、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结果,全面分析了全区上半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既肯定了成绩,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要求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抢的劲头、拼的干劲、争的勇气,争分夺秒、不折不扣抓好三季度各项工作。
※ 7月18日上午,区委书记郝代伟、区政府副区长方婷带领区直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 7月1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副区长方婷带队督导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要严格落实好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做到责任、要求、流程、时限清晰明确,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
※ 炎炎夏日送清凉,丝丝情意沁人心。持续高温闷热天气,让人酷暑难耐,然而在烈日下,那一群衣服透湿,坚守一线的环卫工人,却时刻牵动着领导的心。7月19日上午,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建明、副区长夏彬等领导深入一线基层工作岗位,开展高温慰问送清凉活动,为奋战在高温一线的劳动者们送上一份清凉、一份关怀。
※ 为进一步做好镜湖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确保防溺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7月19日下午,区政府副区长方婷带领区民政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负责同志赴荆山街道督查指导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 7月19日下午,区委书记郝代伟看望慰问在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上受表彰的"全国见义勇为模范"朱明哲。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峰、区直相关部门参加。
※ 7月20日,镜湖区召开2022年三季度为企优环境专题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政府全体分管负责同志出席。全区各街道及相关部门参加。会议通报了二季度全区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情况,部分部门和街道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区领导结合相关单位汇报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 7月19日,团市委书记杨磊,副书记钱彬彬等一行在区政府副区长方婷和区直相关部门及属地街道的陪同下赴镜湖区绿影小学(华强校区),调研指导暑期爱心托管工作。
※ 7月21日下午,镜湖区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十大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推进会,区政府副区长翟翀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凤为武、区政府副区长夏彬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区委组织、区住建交通局、医保分局、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方村街道、荆山街道关于“十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 7月22日,望江县委书记霍辉,望江县委副书记朱显璋,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好汉一行赴镜湖区考察对接县域结对帮扶工作,镜湖区委副书记凤为武,镜湖区政协副主席朱光友参加考察活动。
※ 7月23日,镜湖区委书记郝代伟、区长鲁先贵共同召开镜湖区“红黄绿”亮牌项目调度会,专题调度全区亮牌项目建设进展,扎实推进落实“双招双引”一号工程,加速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投产达效。区领导韩永强、徐江宝、许伟等参加。
※ 7月23日,镜湖区召开暖民心工作调度会。区委书记郝代伟,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区领导韩永强、徐江宝、许伟、夏彬、方婷出席。全区各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参加。
※ 7月23日,镜湖区于方村街道召开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区委农办主任张先发主持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翟翀出席并讲话,相关部门分管领导,街道党政班子及各村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 7月26日,区委书记郝代伟,区领导韩永强一行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督导检查部分公共场所防疫措施落实情况,随机抽查了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现场进行了交办督办。
※ 7月26日,中建三局华中区域总部党委书记、董事长胡金洲,中建三局华中区域总部(安徽)总经理巨舟及该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赴镜湖区考察并举行合作签约仪式。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沈世跃,区领导徐江宝、夏彬及区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出席签约仪式。
※ 7月28日上午,区委书记郝代伟先后赴古城项目九华山路片、赵家村二期项目、一中(荟萃中学)项目、益民新村周边项目和田家炳周边改造一期项目等处走访调研房屋征收工作,并听取相关部门和街道汇报,详细了解各征收地块项目进展情况。
※ 7月28日下午,区委书记郝代伟,区领导韩永强先后赴老旧小区、加油站、超市和自建房(危房)等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现场听取属地街道、相关单位汇报,详细了解管道燃气占压隐患整改、加油站安全生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自建房危房整治等方面情况。
※ 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7月29日,镜湖区召开“园区综合服务平台”和“镜心办”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建明、区政府副区长许伟出席会议,区直各相关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