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镜湖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06-28 08:46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唐荟 字体:【  


发布时间:2022 624日上午9:00

发布地点: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

发布单位: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主 持 人: 

发 布 人:赵仕伟


                    

    大家好,今天在这里举行镜湖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下面,有请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赵仕伟同志作新闻发布。

下面由我为大家进行文件解读,此次《镜湖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有以下值得关注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建设人民城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有效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做到改造后的小区安全、干净、整洁、设施完好,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结合“十四五规划”,对镜湖区辖区内2000年底前建成的居住环境差、基础配套设施缺失或破损严重、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群众反映强烈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住宅小区进行总体规划,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完善功能为主,优先改造基础设施,推进无障碍、“适老化”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完善道路、消防、安防、停车、充电、照明、养老、智能信包(快件)箱等公共基础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到“十四五”末,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居惠民。立足小区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科学制定改造目标。

2.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拆违,后改造”“重视里子,兼顾面子”等改造思路,力争做到改一个成一个。

3.坚持多方参与,合力推进。充分调动街道积极性,广泛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整治成果共享;有效动员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各方合力,有序推进。

4.坚持党建引领、长效管理。探索建立“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深化“党建引领+业委会+物业引入”的社区治理新模式。

四、工作内容

这次改造以《安徽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指导,按照建设“完整社区”及“社区生活圈”的要求,分级分类分片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基础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重点解决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用水、用电、用气、交通出行及安全隐患等问题。有序推动改造向建筑物本体(共用部分)延伸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同步加装电梯。按项目类型分为基本型、完善型和提升型三种。

基本型改造:应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优先补齐小区功能短板,拆除违建,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道路、通信(含光纤入户)、停车等需求。

完善型改造: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实施加装电梯、房屋维修改造、配套停车场及充电桩、活动设施、物业服务、智慧安防设施等。

提升型改造: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和公共环境,包括增设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体育设施、智能信包(快件)箱等便民设施。

五、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的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住建交通局(区人民城市建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指导属地街道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

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及具体实施,做好施工环节过程管理;做好改造后物业管理全覆盖,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区发改委:指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争取项目资金;负责项目可研、立项审批;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配套财政资金;协助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向上争取补助资金;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督与管理。

区城管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违建查处拆除;指导老旧小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等工作。

区民政局:指导基层社区治理和服务、养老服务,完善养老设施等工作。

区公安分局: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治安、安防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

区交警大队: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中交通标识标线规范设置、车辆疏导管制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

区应急管理局:指导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建设。

区文旅体局:加快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力度,支持老旧小区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