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整改】2022年第一次政务公开考评指出镜湖区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2-06-23 15:47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唐荟 字体:【  


一、本级问题整改情况

1. 策解读未上传咨询电话、附件等内容

   针对问题指出的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镜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没有咨询电话和附件的问题现已补充上传相关内容。

2. 政策文件库栏目主题分类未及时打标签,服务对象分类的政策数量为0。

已对政策文件库中的文件进行梳理,现已全部按照对象分类

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的专项规划栏目中未发布专项规划。

      我区本年度各类型专项计划正在制定中,现已按类别发布情况说明。

4.未根据2021年版权责清单更新专题所需展示权力,例如,区发改委的行政处罚,专题未展示。
      发改委、民政局的权力清单已经重新上传,专题已开启。

5.2022年惠民惠农资金清单未公开。

已发布镜湖区2022年惠民惠农资金清单,并按照清单内容,以各项目发布具体落实情况。

6.财政专项资金栏目中其他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发布的非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

现已经重新梳理我区栏目内容,取消发布非其他资金使用情况。

7. 直达资金分配情况没有到具体项目。

 按照栏目要求发布“镜湖区2022年1-4月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涉及就业补助等6项具体栏目。

8. 双招双引工作没有做颗粒化梳理。

      重新梳理栏目,按照栏目要求发布相关信息,开设“双招双引”专题。

9. 未发布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财政资金信息,设施名录发布的内容不全。

   已重新设置,补充发布4条信息。

二、两化领域整改情况

1. 施工信息发布的只有一句话,未按目录要求内容发布。发布的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实则是中标通知书。

施工信息已补充发布相关内容,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已重新归类发布。

2. 部分栏目,如绿化管理、违法建设等,2022年未更新;行政执法基本信息—执法人员名单,部分人员的证件有效期已满,需要更新。

  现已按照栏目要求更新最新信息。

3. 未开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栏目。

  因我区“不涉农”,栏目已开设,现已补充说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