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捕渔民居家就业补贴

发布时间:2024-03-19 19:46信息来源: 芜湖市政府网阅读次数: 字体:【  

一、政策类别

就业创业补贴

二、政策内容

1.申领对象

(1)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网络商铺、微商、自由撰稿、电子竞技、网络主播、维修等居家就业退捕渔民。

(2)组织退捕渔民从事上述居家就业的单位或实体。

2.申领条件

退捕渔民通过上述居家就业形式完成工作、获得收入;单位或实体通过上述渠道组织退捕渔民实现居家就业。

3.补贴标准

(1)居家就业渔民:每年1000元给予退捕渔民补助。

(2)组织居家就业的单位或实体: 100 元/人/月,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政策出处

关于印发《芜湖市进一步加强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促进稳定就业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2021〕16号)

四、申报流程

申请发放程序:

1.组织退捕渔民居家就业的实体或退捕渔民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发放补贴资金。

五、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就业和人才中心就业失业科,399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