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镜湖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03 15:18信息来源: 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编辑:汪颖超 字体:【  

   一、制定《镜湖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21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2021〕2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二、《镜湖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区住建交通局于2022年12月正式启动《镜湖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在形成初稿后,区住建交通局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区住建交通局根据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区住建交通局向各相关单位和街道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0份,提出修改意见0份。区住建交通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三、《镜湖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

2021年10月启动《方案》起草工作。经反复讨论与修改,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相关单位及辖区街道办事处意见。结合芜政办〔2021〕23 号文件精神,我局形成《方案》(送审稿),报区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