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人民政府公报2022年第3期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第3号
目 录
【区政府文件选登】
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镜湖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
【部门文件选登】
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10)
镜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季暨加强清明期间森林(林地)防灭火工作的通知…………………(15)
镜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关于做好2022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19)
【区情资料】
2022年3月份经济运行统计信息………………………………………………………………………………………………(24)
【政务动态】
镜湖区3月政务动态……………………………………………………………………………………………………………(25)
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镜湖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决策部署,现将《镜湖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落实。
2022年3月16日
镜湖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决策部署,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2021〕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建设人民城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有效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做到改造后的小区安全、干净、整洁、设施完好,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结合“十四五规划”,对镜湖区辖区内2000年底前建成的居住环境差、基础配套设施缺失或破损严重、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群众反映强烈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住宅小区进行总体规划,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完善功能为主,坚持“先地下、后地上”,优先改造供水、供气、排水、电讯等地下管线及二次供水设施,推进无障碍、“适老化”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完善道路、消防、安防、停车、充电、照明、养老、智能信包(快件)箱等公共基础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片区化改造,鼓励“一次改到位”。健全统筹协调、居民参与、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机制,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机制。到“十四五”末,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居惠民。立足小区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科学制定改造目标,切实改善居住环境,注重保护历史风貌和古树名木,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2.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拆违,后改造”“重视里子,兼顾面子”等改造思路,力争做到改一个成一个。
3.坚持多方参与,合力推进。充分调动街道积极性,广泛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整治成果共享;有效动员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各方合力,有序推进。
4.坚持党建引领、长效管理。探索建立“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切实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理清责任边界,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推进小区执法新格局,深化“党建引领+业委会+物业引入”的社区治理新模式。
四、工作内容
以《安徽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指导,按照建设“完整社区”及“社区生活圈”的要求,分级分类分片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基础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重点解决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用水、用电、用气、交通出行及安全隐患等问题。有序推动改造向建筑物本体(共用部分)延伸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同步加装电梯。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成片推进改造,并同步完善片区养老、抚幼、文化室、医疗、助餐、家政、快递、便民、便利店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项目类型分为基本型、完善型和提升型三种。
基本型改造:应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优先补齐小区功能短板,拆除违建,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道路、通信(含光纤入户)、停车等需求。
完善型改造: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实施加装电梯、房屋维修改造、配套停车场及充电桩、活动设施、物业服务、智慧安防设施等。
提升型改造: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和公共环境,包括增设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体育设施、智能信包(快件)箱等便民设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的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交通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住建交通局(区人民城市建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牵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组织协调、计划编制、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负责工程前期立项、项目招标、技术指导等工作,完成EPCO总承包单位招标后移交属地街道具体实施;牵头做好设计方案评审及施工方案确定;协调涉及水、燃气、强弱电等杆管线单位进行同步改造;指导属地街道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
街道办事处: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及具体实施,做好施工环节过程管理;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针对无物管小区同步引进物业管理,做到改造后物业管理全覆盖,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区发改委:指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争取项目资金;负责项目可研、立项审批;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
区财政局: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负责落实区级配套财政资金;协助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向上争取补助资金;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督与管理。
区城管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违建查处拆除;指导老旧小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等工作。
区民政局:指导基层社区治理和服务、养老服务,完善养老设施等工作。
区公安分局: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治安、安防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
区交警大队: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中交通标识标线规范设置、车辆疏导管制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
区应急管理局:指导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建设。
区文旅体局:加快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力度,支持老旧小区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
(三)严格责任落实。区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巡查,对项目现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并追究监理单位责任。
(四)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种宣传阵地作用。尊重居民意愿,发动群众参与,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凝聚居民共识,把好事做好,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积极鼓励居民出资参与改造提升工作,有条件的可通过物业(房改)维修基金、小区公共收益、个人或单位捐资等渠道落实。探索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会机构参与老旧小区的改造和后期管理。
附件:镜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镜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鲁先贵 区委副书记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夏 彬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胡 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菊 区委(区政府)督查办主任
倪树磊 区发改委主任
赵海亭 区民政局局长
蔡文锦 区财政局局长
何天祥 区住建交通局局长
孙金更 区城管局局长
刘媛媛 区文旅体局局长
张胜娟 区人社局局长
黄 鹏 区重点处主任
张立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镜湖分局局长
郭志和 镜湖公安分局副局长
许世祥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姜耀阳 天门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 琪 弋矶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江祖泰 汀棠街道办事处主任
童光娣 赭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蒋德祥 赭麓街道办事处主任
龙士海 范罗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宁 佳 张家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文正 大砻坊街道办事处主任
奚志峰 荆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易 方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交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何天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大队,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4日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第二版)
为持续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坚决防止市场监管领域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并结合我局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药品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等重点区域监管,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市场监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助力保障全区社会稳定大局。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专项工作组,由谈中伟任组长,姬生福、王东、朱江、陈放任副组长,各市场监管所所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稽查大队副队长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我局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药科,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和资料收集汇总。
三、工作重点
(一)持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排查。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芜疫防六稳指〔2020〕47号)文件要求,进口冷链食品在芜湖市“除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性企业外原则上不予流通”。各所、大队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掌握底数,建立台账,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全程防控,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没有安徽出仓证明、未附“追溯码”的,不得上市销售。对在接到相关机构新冠病毒检测阳性通报后,要第一时间督促指导经营者对同批次产品下架停售、专区封存,并查清涉疫食品来源、去向、库存及相关数量,严格按规定处置。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预防性消毒,严格做好人员防护等工作,最大限度阻击疫情风险的传播。
(二)严格落实进口非冷链食品监管工作。各所、大队要督促进口非冷链食品(含进口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追溯管理、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严格进口非冷链食品从口岸到境内生产、流通、销售全程防控,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对来源不明的进口非冷链食品要依法查处。
(三)持续强化药房疫情防控监管工作。各所、大队要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疫情防控措施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做到对进店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查看安康码、行程码。餐饮服务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检测大于37.3℃的顾客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例,及时登记并立即向区疫情指挥部报告,每天必须按照规定对店堂进行通风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工作人员对群众密切接触的部位进行经常性消毒。督促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抗生素类、抗病毒类、退热类、止咳类、止泻类、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血液制品等七类药品,必须如实登记信息,并按要求在系统及时采集并上传购药信息。监管人员可以通过查看比对药品零售企业的销售记录以及“安徽省药品零售登记与动态监测系统”内七类药品数据,确认企业是否做到数据准确、完整登记的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加强防控知识宣教和政策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号召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管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切实加强监管执法的相互配合、无缝衔接。要加大案源深挖力度,强化执法联动,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面压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药品零售企业落实各项防疫要求的主体责任。
其中对无中文标识、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未取得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进口食品,按《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按照芜湖市相关防疫规定索取消毒证明,未提前24小时报备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且拒不整改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要求的,予以暂停营业。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局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对辖区内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督查与指导,督查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大队对疫情防控各项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必要时增加督查频次。
(四)严格信息报送。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已经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最重要的工作内容。各市场监管所、大队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监管工作,及时总结日常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工作信息上报食药科。
(五)压实责任明纪律。各市场监管所、大队要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切实扛起疫情防控责任,坚决防止排查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
镜森防办〔2022〕5号
关于做好春季暨加强清明期间森林(林地)
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近期全市气温回升迅速,火险等级快速升高,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清明将至,林区祭祀、农事活动增多,森林防火火险指数持续上升,形势严峻。根据“3.17”全国、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认真汲取森林(林地)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春季和清明期间森林(林地)防灭火各项预防和宣传工作。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落实防灾物资准备,熟悉救火设备的使用,保障区域森林(林地)防火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做好春季和清明节期间森林(林地)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
我区森林(林地)主要覆盖神山、赭山、范罗山、荆山、方村街道等地区,防灭火形势严峻。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严格落实森林(林地)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和单位领导责任制,一定要克服麻痹懈怠思想,对辖区内森林(林地)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杜绝森林(林地)火灾事故发生。
二、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突出重点内容,营造防灭火宣传氛围。要统筹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森林(林地)防火法律意识;宣传森林(林地)火灾预防扑救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紧急避险知识;宣传违章用火行为、火灾典型案例,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宣传文明祭扫新风,倡导人们改变观念,推动移风易俗,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
2.要积极推进森林(林地)防灭火宣传“进林区、进学校、进景区、进村社、进农户、进场镇、进企业”等“七进”宣传活动,拓展森林(林地)防灭火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林地)防火意识和自觉性。
3.突出重点区域,增强实际宣传效果。根据《关于切实加强
旅游景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芜森防指〔2022〕2号)文件精神,要突出将旅游景区、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公路、铁路、电力、电信线路沿线等森林(林地)防火重点区域,作为宣传工作一线和主战场。加强标语标牌宣传,在重点区域醒目位置张贴《防火通告》,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牌(碑),增强实际宣传效果。
三、严格管控各类野外火源
1.严把审批关。防火期内,禁止在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并通知有关街道办事处。确定负责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用火。在高火险时段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严把查处关。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严厉打击人为纵火。火灾发生后,同步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严惩肇事者。公开野外违规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制度。
四、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1.开展可燃物大清理。要立即组织力量,居民点周边、居民宅前屋后、墓区周边的可燃物进行大清理。防止因过路人员、车辆内人员乱扔烟头、祭祀人员违规用火和家火上山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同时,对可燃物载量较大的重点林区、重要部位,要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可燃物载量。
2.加强重点区域、部位管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农作物秸秆,组织力量集中清理。对零散坟墓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加强检查看守。电力设施保护部门和电力企业要定期组织对林区输电线路进行检查巡护。
3.做好应对突发火情准备。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备足物资装备,科学前置力量,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坚决“打早、打小、打了”;树立安全意识,科学扑救火灾,严防扑救人员发生伤亡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制定方案,列出清单;
(二)压实防火责任。要学习借鉴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层层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压实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实行森林(林地)防火工作值班制度,领导带班。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对群众反映的疑似火情要及时核实、迅速反馈,对发生的火情无论大小在组织扑救的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区森防办报告,后续及时补报扑火的进展情况,确保火情处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2022年3月17日
镜防指办〔2022〕2号
关于做好2022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进一步健全完善指挥体系,扎实做好防汛抗旱措施,全力应对水旱灾害,努力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工作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主要工作明确如下:
一、健全防汛抗旱指挥体系。进一步理顺指挥体系。调整各级防指组成人员及办公室设置,构建上下贯通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建强乡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推动落实由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防汛抗旱指挥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防办主任,确定相对固定、熟悉防汛抗旱情况的工作人员。
二、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严格落实江河堤防、防洪工程和城市内涝等洪灾风险区以及重要工程设施的防汛抗旱责任制,明确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规范设立责任公示牌,并向社会通报,主动接受监督。
三、深入开展防汛抗旱隐患排查整改。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抓紧组织对本区域进行汛前检查,结合单位职责开展行业防汛抗旱风险隐患排查,突出检查河道、堤防、涵闸、泵站、沟渠等防汛工程,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限时完成问题整改。相关隐患清单4月15日前报区防办。对汛前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应急度汛预案,落实安全度汛具体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四、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根据国家防办《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各街道要制定简便易行、实用管用、面向实战需求的应急预案,重点在责任人落实、预警信息接受反馈、风险隐患排查、转移避险、力量组织、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尤其要针对群众转移避险明晰责任,明确转移对象、转移时机、转移路线、避险安置地点、转移人员管理等。压实街道干部的责任,明确灾害应对各项工作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等问题,确保责有人担、事有人干。各街道防汛应急预案在4月15日前报区防办备案,市、区防办将对预案进行核查检查。
五、着力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1.全面盘点防汛物资储备情况,根据近两年物资消耗和抢险救援实际需要,在汛前完成物资补充,并制定责任人、运输方式、运输工具等调运保障措施。优化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储备布局,在重要防洪工程险工险段、交通不便地区适当前置。创新物资储备方式,做好防汛物资协议、产能储备,切实保障防大汛、抢大险需要。
2.组建基层应急队伍。各街道组织民兵、森林防灭火人员、青壮年群众等,按照主城区各街道不少于30人、荆山不少于60人、方村不少于100人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开展技能训练,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提高突发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处置能力。基层应急抢险队伍组建情况于4月10日前报区防办。组建群众性巡堤查险队伍并登记造册,通过编发巡堤查险要点、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巡堤查险技术培训。
附件:1、重点安全度汛隐患清单
2、基层应急抢险队伍基本情况表
镜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
重点安全度汛隐患清单
序号 |
所在街道 |
隐患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 责任人 |
完成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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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基层应急抢险队伍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所在街道 |
负责人及 联系方式 |
队伍人数 |
配备的主要抢险 救援装备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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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3月份,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正增长,重点服务业增长趋缓,消费品零售市场有所增长,财政收入同比有所上升。
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正增长。1-3月份,全区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其中项目类投资同比下降15.9%,占全部投资比重36.5%;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16.4%,占全部投资比重63.5%。
按产业分,第一产业占全部投资比重1.6%;第二产业占全部投资比重4.6%;第三产业同比下降4.3%,占全部投资比重93.7%。
按构成分,建筑安装工程同比增长24.6%,占全部投资比重74.5%;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同比增长32.6%,占全部投资比重2.4%;其他费用同比下降36.4%,占全部投资比重23.1%。
重点服务业增长趋缓。1-3月份,全区市平台及一套表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共实现收入154.2亿元,同比增长7.0%。其中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7.7亿元,同比增长7.4%;省重点及国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达57.4亿元,同比增长1.9%。
消费品零售市场有所增长。1-3月,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6.4亿元,同比增长5.5%,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贸零售额45.2亿元,同比增幅为3%。
规模以上工业增长显著。1-3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上升12.9%。工业品产销率为99.9%。
财政收入有所上升。1-3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762万元,同比增长2.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498万元,同比增长14.5%。
镜湖区3月政务动态
※ 3月1日下午,副区长夏彬主持召开“项目建设攻坚年城管领域事项”第一次调度会,区直相关部门、街道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 3月2日下午,镜湖区举行2022年一季度“双招双引”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市政府副市长姚凯,市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张健,区委书记郝代伟,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靳立刚,区政协主席刘见君等区四大班子负责同志和区直部门、街道、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 3月4日,镜湖区召开以案为戒改作风促发展动员大会。区委书记郝代伟出席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靳立刚,区政协主席刘见君,区几大班子负责同志等出席。
※ 3月7日,镜湖区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出席并讲话。区政府副区长方婷主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全区各街道等参会。
※ 3月7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主持召开镜湖区物业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题动员会,会议传达落实了市委市政府3月4日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整治提升现场会会议精神并部署相关工作。
※ 3月6日至8日,镜湖区委书记郝代伟率队赴上海开展“双招双引”活动,区委常委、副区长徐江宝,区发改委、区投促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等陪同。
※ 3月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建明带领区直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赴荆山花园调研物业管理服务情况。
※ 3月9日下午,市政府副市长姚凯调度镜湖区城市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区委书记郝代伟,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区政府副区长夏彬及市区职能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专题会。
※ 3月12日上午,在第44个植树节到来之际,区四大班子领导赴荆山花园与区直机关干部职工等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 3月12日,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区政府副区长方婷及区政府办、区卫健委、火车站综管办、相关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格林豪泰酒店、汽车站、火车站、万达广场、狮子山社区等地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 3月14日,镜湖区召开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拆除专题调度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主持会议并讲话。
※ 3月15日上午,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燕,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庭国两位同志在赭山街道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并现场办公。本次活动共接待4家企业,通过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倾听企业意见和诉求,与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商讨解决思路和办法。
※ 为扎实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实到位,3月15日下午,镜湖区召开农村改厕问题和脱贫成果反馈问题“回头看”工作推进会,镜湖区副区长翟翀主持会议,区纪委监委、区委农办、区委督查办、区住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各涉农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同志参会。
※ 3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潘怀中,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区领导翟翀及市水办、市城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带领市区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赴保兴垾补水口、赭麓公园、港口村再生水厂、长江路立交桥泵站、陶沟泵站和袁泽桥补水泵站等地实地查看,现场听取了相关单位汇报,了解了两垾水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随后于镜湖区政府召开座谈会,区委书记郝代伟出席。
※ 3月18日,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带领区直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赴区境内部分核酸检测点和小区督导疫情防控及物业整治等工作。
※ 3月18日晚,镜湖区收看收听全省、市疫情防控调度电视电话会议。区委书记郝代伟,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靳立刚,区政协主席刘见君及区四大班子全体同志、部门(单位)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3月20日,区委书记郝代伟,区领导方婷带领区直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 为切实回应民生关切,更好为民办实事,3月21日,区委书记郝代伟带领区委办及区物业专班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调研住宅物业整治提升工作。
※ 2022年3月21日下午,镜湖区召开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进会,并邀请市水务局、市住建交通局、市城管局、水科院专家等指导工作。区政府副区长翟翀出席会议,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为进一步畅通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沟通渠道,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镜湖区人民政府与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3月21日,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主持召开区政府与区检察院第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区检察院落实"双十措施"、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听取区市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情况汇报,审议《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峰、副区长、镜湖公安分局局长郑锐,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光菊出席会议。
※ 为切实保障辖区内广大居民及住户的住房安全,2022年3月22日上午,区委书记郝代伟、副区长翟翀一行到体育场社区查看辖区内危房情况,范罗山街道党工委书记龙士海、体育场社区党委书记黄涛等陪同。
※ 3月22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韩永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道清赴范罗山街道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并现场办公,十余个区直部门参加。
※ 3月23日下午,针对大江资讯曝光"别拿整治不当回事"问题,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第一时间带领区直相关单位及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赶赴融汇锦江F区现场处置,责令五鑫物业公司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整改到位,针对曝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 3月23日,镜湖区政府与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举行签约仪式。市政府副市长姚凯,市政府副秘书长潘枫,市商务局局长何红旗,市金融局局长徐礼阳,区委书记郝代伟,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区领导韩永强、徐江宝参加签约仪式。京东五星电器皖南大区总经理杨闽仪、安徽华亿集团总裁项领在签约仪式上致辞。
※ 3月24日上午,区委书记郝代伟带队“行走镜湖进小区”、实地督导保障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整治提升,推动整治提升动真碰硬。
※ 3月26日,镜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以案为戒整治提升大会召开。区四大班子出席会议。区直、驻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负责同志和各社区书记等参加。
※ 3月30日,在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镜湖区召开一季度产业链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区委书记郝代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主持会议,靳立刚、刘见君、王建明、韩永强、张正飞、徐江宝等产业链链长和各产业链推进组组长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 3月31日上午,区政协主席刘见君一行前往火车站区域慰问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区政协领导详细了解了火车站区域疫情防控举措,对一线防控人员作出的努力表示高度肯定和深切慰问,并送上慰问品。刘主席强调,火车站区域作为全市疫情防控的第一道关口,防控责任重大,要紧绷防控之弦,将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守好我市防控屏障。
※ 3月31日下午,区委书记郝代伟深入融汇锦江C区、浴牛塘"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水系项目、保兴垾文化路支沟、板城垾塞纳丽城小区、板城垾港口村一体化泵站、赤铸山路污水管网和旭日天都五六组团实地查看雨污混接整治、物业整治、混接直排、支沟清淤等工作,详细了解每个支沟和项目的整改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