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人民政府公报2022年第2期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第2号
目 录
【部门文件选登】
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春季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2)
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9)
镜湖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镜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14)
【区情资料】
2022年2月份经济运行统计信息…………………………………………………………………………………… (17)
【政务动态】
镜湖区2月政务动态……………………………………………………………………………………………………(18)
镜农水〔2022〕6号
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春季农业科技服务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2年全区春季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2022年2月11日
2022年全区春季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冬春季是夺取次年夏粮丰收、确保春播顺利开展最重要时期,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决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认真履职尽责,积极组织农业科技人员以多种形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有序地做好春季农业生产,扎实抓好去冬今春“菜篮子”保供和质量安全。同时,积极落实“两强一增”行动方案、努力实现农业“四新”科技成果转化行动、种业强市建设行动、种养业提质增效行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行动、农业绿色循环发展行动、数字赋农行动等科技强农六大行动,让“第一生产力”动力更加澎湃。
二、主要目标
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适时开展“三下乡”活动,组织相关农技人员通过下田、进户、入社、到场等方式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和培训,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中国农技推广APP等媒介,扎实做好春季农业生产技术线上指导、培训和咨询服务等工作,确保全区春季农业生产顺利开展,为夏季粮油丰收提供科技支撑。
三、重点任务
(一)扎实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科技指导服务。各街道、局属有关事业单位要组织遴选发布主推技术,发布主要农作物生产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农民做好小麦、油菜等夏季作物肥水管理,促进苗情转化升级;利用生产托管做好春季农业生产服务工作,持续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做好小麦赤霉病、纹枯病、蚜虫和油菜菌核病等病虫害防控;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农药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春季低温冷害预警防范工作,制定农业生产的应急预案;持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禽流感、非洲猪瘟等疫情监测预警,强化应急预案处置力度。要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试验示范基地的科技示范作用,重点推广省厅主推的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及时开展农业适用技术线上线下培训和展示。
(二)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种子、农药、化肥、农机等农业投入品监测服务,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保障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为春耕备耕、春季农业生产提供有力支持。
(三)做好农业生产要素服务。利用生产托管等购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以及农业企业在春耕备耕、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利用试验示范基地开展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支持和鼓励农资企业做好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售后跟踪服务;搭建银企、银社、农保对接平台,为生产大户提供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各街道和局属有关事业单位要及时制定春季农业科技服务工作方案,明确服务时间、内容、形式、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农时农事节点安排好科技服务活动。要建立服务责任制,落实服务经费,强化服务手段,保障春季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有序推进。
(二)扎实开展。各街道和局属有关事业单位要组织协调农业科研、教育、推广机构科技人员,结合“两强一增”方案内容建立春季农业科技服务小分队,创新服务形式,推进春季农业科技线上、线下服务扎实高效开展。
(三)做好宣传。各街道和局属有关事业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春季农业科技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营造春季农业科技服务活动与农业“四新”两同步、两手抓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调度。各街道和局属有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春季农业科技服务情况的调度督促,做好信息统计工作,于2月14日前,以街道为单位上报2022年街道在编在岗农技人员汇总表(附件1)。分别于3月1日、4月7日和5月2日前,以街道为单位报送《2021年全区春季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
附件:1.2022年街道在编在岗农技人员情况汇总表
2.2022年全市春季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2年街道在编在岗农技人员情况汇总表
序号 |
街道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从事行业领域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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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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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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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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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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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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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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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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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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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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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2年全区春季农业科技服务活动
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年 月 日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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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户指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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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放科技、政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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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午季作物田管服务 |
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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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明白纸 |
万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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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季作物生产服务 |
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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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明白纸 |
万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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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指导生猪生产 |
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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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科技书籍 |
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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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指导家禽生产 |
万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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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宣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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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指导渔业生产 |
万亩 |
|
1 |
广播宣传 |
次 |
|
|
6 |
指导新型职业农民 |
人 |
|
2 |
电视宣传 |
次 |
|
|
7 |
指导农民合作社 |
个 |
|
3 |
报刊宣传 |
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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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指导家庭农场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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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网络宣传 |
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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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指导生产大户 |
个 |
|
六、参加科技服务人员数 |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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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技术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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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中:种植业 |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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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举办培训班 |
期 |
|
2 |
畜牧业 |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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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培训农民 |
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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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渔业 |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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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举办广播、电视讲座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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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机 |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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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召开现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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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村能源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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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参加现场会人数 |
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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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业执法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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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分别于3月1日、4月7日和5月2日前,以街道为单位用Excel表格报送,每次报送的数据为累计数据(参加科技服务人员数除外)。
镜监管〔2022〕 10号
关于开展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大队:
为深入落实省局《关于在全省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2〕72 号)要求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局有关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有效推进全区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整治时间
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全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的水产品市场销售者。
(二)重点问题
1.市场销售水产品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问题。
2.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认真落实入场查验问题。
3.水产品市场销售者未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覆盖排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所有水产品销售者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市场开办者入场查验落实情况;水产品市场销售者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情况;对无追溯凭证或合格证明或快检合格报告的食用农产品,一律不得销售。排查中发现不合格水产品,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召回、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等措施,防止问题水产品进入市场。
(二)加强水产品专项抽检。各所要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采样流程,依据《镜湖区水产品专项抽检计划》(附件1)开展监督抽检,严防药残或重金属超标的水产品进入市场。同时,民生工程快检室要加强对水产品的快检,严格水产品进入市场的质量筛查。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所、大队要依法查处不落实入场查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要求,采购、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水产品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要加强监管与执法的相互配合和无缝衔接,加大案源深挖力度,强化执法联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面压实市场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开展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各所要对辖区内市场开办者开展集中约谈,要求市场开办者落实好入场查验制度,对抽检发现不合格水产品、专项排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召开食品安全责任约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帮助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管控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要查纠结合。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当场整改,不能立即纠正的,要限定整改时限。要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生产经营者要进行约谈,查找存在问题根源,提出解决途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并进行公示。要注重发现一些典型案例,为日常监管提供有效手段。
(二)落实立案查处要求。截止3月15日之前,各所、队要完成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专项行动案件指导数(附件3)。
(三)按时报送情况。每周五下班前全省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食药科,发现的问题要书面说明;请各市场监管所、大队于3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全省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食药科。
附件1 镜湖区水产品专项抽检计划
附件2 全省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附件3 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专项行动案件指导数
附件2
全省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类 别 |
单 位 |
数 量 |
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
家 |
|
其中:检查农批市场 检查农贸市场 商场、超市 |
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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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现未落实进货查验市场 |
家 |
|
发现未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市场销售者 |
户 |
|
发现未按要求规范运行的快检室 |
家 |
|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
份 |
|
开展监督抽检批次数 |
批 |
|
查处违法案件 |
数量(件) |
|
案值(万元) |
|
|
罚没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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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数 |
件 |
|
附件3
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专项行动案件指导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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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行政相对人 |
|
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 |
水产品销售者 |
|
荆山所 |
|
1 |
大砻坊所 |
|
1 |
范罗山所 |
|
1 |
赭山所 |
|
1 |
弋矶山所 |
|
1 |
天门山所 |
|
1 |
汀棠所 |
|
1 |
赭麓所 |
|
1 |
张家山所 |
|
1 |
方村所 |
|
1 |
稽查大队 |
2 |
|
备注:数据为2月15日至3月15日的立案数
镜减办〔2022〕2号
镜湖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镜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镜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镜湖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9日
镜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区气象灾害指挥部
2.2 区指挥部办公室
2.3 专家组
2.4 基层应急组织
3 灾害预警
3.1 气象灾害预警等级
3.2 预警信息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会商
4.2 响应等级
4.3 三级响应
4.4 二级响应
4.5 一级响应
4.6 响应终止
5 调查评估与总结
5.1 调查评估
5.2 应急总结
6 保障措施
6.1 灾害普查
6.2 信息共享
6.3 宣传培训
6.4 基层队伍
6.5 预案演练
7 奖励与责任追究
8 预案管理
9 附则
9.1 气象灾害各级别预警标准
9.2 名词术
2022年2月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2月份,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固定资产投资正增长,消费品零售市场有所增长,重点服务业平稳增长,规模以上工业有所上升。
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正增长。1-2月份,全区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其中项目类投资同比下降16.6%,占全部投资比重35.8%;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16.5%,占全部投资比重64.2%。
按产业分,第一产业占全部投资比重1.3%;第二产业占全部投资比重7.3%;第三产业同比下降23.8%,占全部投资比重91.3%。
按构成分,建筑安装工程同比下降1.9%,占全部投资比重79%;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同比增长155.4%,占全部投资比重5.7%;其他费用同比下降58.8%,占全部投资比重15.3%。
消费品零售市场有所增长。今年以来我区商贸经济增幅显著,部分行业增速明显。1-2月,实现限额以上单位商贸零售额为33.2亿元,同比增幅为16.1%。
规模以上工业有所上升。1-2月份,全区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上升3.5%。工业品产销率为99.9%。
镜湖区2月政务动态
※ 2月8日,区委书记郝代伟,区政府副区长夏彬调研重点项目、督导检查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工作情况。区委办、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重点处、区宜居公司、范罗山街道、大砻坊街道、荆山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 2月8日上午,区政府副区长夏彬对区住建交通局2022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会议传达了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会议精神,听取了区住建交通局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水环境治理、市政道路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 2月8日,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区委常委、副区长徐江宝带领区直各相关部门及属地街道等组成调研组,采取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的方式调研安徽瑞信软件公司、芜湖世纪联华公司和芜湖市新天地大酒店等企业,倾听诉求和意见建议,为企业发展解难题。
※ 2月10日,“新零售+直播经济”产业链推进组首次工作会议在区人大会议室召开。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徐江宝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芦义、区政府副区长翟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巡察办、区教育局、区农水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区金旅公司相关负责人参会。
※ 为深入推进区委原主要负责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分析原因,做到应改尽改、全面整改。2月11日下午,镜湖区召开审计问题整改推进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韩永强主持会议,区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2月13日,区委书记郝代伟,区领导夏彬、翟翀带领区委办、区住交局、区城管局和镜湖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组一行先后赴海螺人才公寓建筑工地、石化新苑小区、万达广场和方村工业园实地查看,现场听取属地街道和相关部门的汇报后进行指导调度。调研组强调,全区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属地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以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 2月14日,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督导辖区环保工作,区政府办、镜湖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相关街道负责同志参加督察。鲁先贵先后检查了天汉机械厂无证经营问题、埭南安置小区入住率问题、万达金街污水排放问题、板城垾水系污水直排问题,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整改措施。鲁先贵在督察中强调,要全面落实环保各项举措,强化督导检查,持续加对方村地区的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企业方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把环境保护关,规范整改雨污分流等问题。属地街道要紧盯问题关键,帮助企业做好协调沟通。
※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2月15日,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韩永强带领区政府办、区商务局、区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走访企业,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
※ 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的工作要求,镜湖区在全区开展“四大两提升”专项行动。2月16日下午,镜湖区就营商环境召开企业座谈会,征集企业反馈问题及意见。区委副书记王莉同志主持会议,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及各企业主管部门,安徽砻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博纳德集团、芜湖星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 为进一步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会议要求,2月17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宁波带领市直相相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和部分高校专家组成调研组,在镜湖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区直各相关部门的陪同下开展行走镜湖活动,现场调研城市更新工作进展,并召开座谈。
※ 2月18日,2022年镜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区政府副区长翟翀出席。全区各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参加。
※ 2月22日,镜湖区纪委召开十一届二次全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去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今年任务。区委书记郝代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燕主持会议,并代表区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 2月23日上午,镜湖区召开物业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工作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夏彬出席,各街道及区住建交通局、区城管局参加。会议由区住建交通局局长何天祥主持,区住建交通局物业办对近期大江咨讯媒体反映的镜湖区部分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报告,并部署安排了梳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等相关工作任务。各街道针对物业管理方面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