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城市管理局:《镜湖区垃圾分类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11-05 11:22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唐荟 字体:【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6日上午9:30分

发布地点:镜湖区城管局五楼

发布单位:镜湖区城市管理局

主 持 人:孟梦 

发 布 人:刘海滨

发布内容:2021年镜湖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镜湖区围绕“分类成果巩固提升、示范片区创建推进”两大目标任务,打通宣传发动、撤桶并点、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暂存、分类处置“六个环节”,建立组织领导、考核评价、资金保障、正向激励、调度督导、教育培训、执法保障“七个机制”,把垃圾分类做实做细。现将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 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1.分类覆盖率持续提升。自2019年我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我区366家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和82个居民小区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3月-12月,争创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赭麓街道示范片区范围内30家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30个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达到全覆盖。目前,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收运体系基本建立。

2.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垃圾分类工作相关会议26余次。组织开展街道、社区、督导志愿者队伍、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六大体系宣讲培训会86场次,参加人员1721人次。在各级媒体上发布的宣传报道图片、报道链接等67篇。新增、更新59处户外公益宣传广告。

3. 持续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持续加强入户宣传,力争做到人人知晓,并发放一封信、征求意见表、分类宣传手册、环保购物袋等合计9763份。完成2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片的拍摄工作,并在辖区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居民小区有LED屏幕的进行播放。

4. 加大监督管理督查考核力度,区分类办每月对辖区抽取36家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36个试点居民小区开展专项检查119次,对于检查的混投、混放、混运、分类设施不到位、设施损坏、设施维护清洗不到位、督导志愿者队伍履职不到位、各项制度和台账不健全等问题以通报的形式发给各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反馈。目前已经下发通报18期。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动检查和分类执法163次,罚款金额7450元。

5. 探索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网络“两网融合”,弋矶山街道引入再生资源回收亭和定时定点垃圾房市场化公司,通过前期的广泛宣传,街道+社区+物业+市场化公司积极配合,把长江湾1号打造为新模式、新理念的垃圾分类试点小区,通过投放获得积分,兑换礼品,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小区居民广泛参与和好评。目前长江湾1号小区,已经完成再生资源回收亭、定时定点垃圾房的建设,并落实小区内撤桶并点工作,通过试运行,现已建立成“两网融合”的试点小区。

6. 持续推进收运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规范有害垃圾中转点运行管理,统筹建立由有害垃圾收集点转运至中转点的前端收集转运体系,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处置量统计工作,做到账物相符。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2022年工作目标任务,不断巩固提升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扎实推进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率。

2.持续开展集中宣传培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五进”(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公园)宣传培训活动。

3. 加强居民小区分类设施的维护、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强化落实撤桶并点、督导员在岗情况、集中投放点设置及容器配备、有害垃圾暂存点管理、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堆放点、分类收运的管理,确保分类实效。

最后,感谢大家对镜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