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解读:《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的通知》政策问答
日前,区政府办公室出台了《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的通知》(镜政办〔2019〕1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 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答:一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二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三是在原有农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我区农业发展的实际,出台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扶持政策。
二、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过程
答:为加快推进我区现代农业的发展,区农业农村水务局起草了《通知》,经过反复讨论、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不断修改完善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镜政办〔2019〕18号文印发实施。
三、请问《通知》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工作和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一)总体目标
促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在个体数量和经济总量上有所突破,构建绿色、生态现代农业发展模式,休闲观光和互联网+农业等农业新业态进一步发展,农产品质量得到提升,培育一批具有市场发展潜力的品牌农产品,促进我区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因地制宜谋发展。坚持绿色导向,实行总量调控,规范扶持标准,严格政策界限。
(三)主要工作
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特点和本地农业发展实际,分类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引导农业实行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项目扶持标准制定和项目管理,落实扶持资金,完善申报、审核和绩效评估,全面促进我区农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细则,加强政策宣传,加强监督检查。
解读人:张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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