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2006-2020年)

发布时间:2014-12-07 11:14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2011年以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行政区划调整引起《现行规划》范围、用地规划规模和布局等变化,为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和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的重大机遇,全面推进芜湖市跨江联动、拥江发展,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对《现行规划》进行修改。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统筹市域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促进芜湖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等有关规定,在《现行规划》基础上,修改形成《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在总结芜湖市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分析芜湖市土地利用形势,阐明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战略构想和总体目标,制定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调控政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确定中心城区和四县土地利用方向、用地规模与布局,安排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是规划期内芜湖市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规划》范围为芜湖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市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三山区)、四县(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土地总面积6024.81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目标年为2020年。
一、规划背景
(一)市域概况
    芜湖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长江中下游地区,东与宣城市接壤,西与庐江县和枞阳县相邻,西南与铜陵市相连,南临泾县,北与马鞍山市、和县、含山县相接,土地总面积6024.81平方公里,辖四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三山区)、四县(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
    全市地形以平原为主,临江近海,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生态环境良好,山峦叠嶂,湖泊纵横。
    2011年,全市总人口385.36万人,城镇化率54.3%(江南片68%、江北片43.5%)。目前已培育汽车及零部件、材料、电子电器、电线电缆四个支柱产业,正在培育汽车及高端装备、光电光伏、新材料、智能家电四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金融、现代物流、文化创意、服务外包、旅游五个现代服务业,形成了多点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2011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58.24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6.4:65.9:27.7。全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413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1561元。
(二)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1.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全市土地总面积602481.08公顷。农用地462648.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79%,其中:耕地264378.96公顷、园地4822.18公顷、林地86746.89公顷、牧草地199.49公顷、其他农用地106500.69公顷;建设用地78110.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96%,其中:城乡建设用地63160.38公顷(城镇用地9289.9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45078.66公顷、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8791.8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2973.89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976.45公顷;其他土地61722.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25%,其中:水域43480.00公顷,自然保留地18242.15公顷。
    2.土地利用特点
    ——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耕地主要分布在市域西部、东南部及东部;城镇工矿用地集中分布在市域北部;林地主要分布在市域西南部与东南部。
    ——农用地比重大,垦殖率高。农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6.79%,其中耕地占农用地面积的57.14%,土地垦殖率43.8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建设用地逐年增加。建设用地由1996年的67544.41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78110.72公顷,年均增加1174.03公顷。
    ——后备土地资源较少。全市其他土地61722.15公顷,大部分为河流与湖泊水面,可被开发利用的后备土地资源较少。
(三)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农用地利用效率不高。农用地所占比例最大,但田块零散、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水平较低,利用效率不高。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不尽合理。受地形地貌、机场、铁路等因素的制约,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商业集聚度分布不均,交通不畅,用地布局不尽合理。
    ——农村居民点占地大,分布零散。农村居民点户均占地面积大,点多、分散、布局乱,亟待整理。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2005年全市地均GDP为11.97万元/公顷,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局部农业生态环境失调,耕地质量下降。受耕作方式、工业污染、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局部农业用地生态环境失调,耕地质量不同程度下降。
(四)面临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芜湖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同步加快推进,用地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任务更加艰巨。
    1.机遇
    ——“中部崛起”和“东向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有利于拓展发展空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进一步提升和巩固中部地区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随着“中部崛起”战略、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我市发挥综合优势,提升区域经济地位,增强整体竞争力。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芜湖市加快发展提供了机遇。《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确立了芜湖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中的核心城市地位,赋予了“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政策,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进入了国家发展战略,有利于争取国家、省政策和资金支持,创新承接产业转移的合作机制和合作模式,在区域竞争中占据制高点,为加快工业化、城市化以及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机遇。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供了条件。芜湖市作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核心城市、省域次中心城市、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泛长三角地区大型综合性城市,在交通东连、要素东引、产业东接、服务东借等方面均有较大优势,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潜力巨大,为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供了有利条件。
    ——美好乡村建设为统筹城乡土地利用提供了动力驱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新型城市化的本质特征,而建设美好乡村正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载体。我市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的同时,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在美好乡村建设中,坚持村庄整治与农用地整治相结合、与宅基地流转相结合,积极稳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实现了城乡生产力要素的自然流动和优化组合,优化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实现村庄整洁美观,农民生活富裕舒适,城乡发展更为协调,为统筹城乡土地利用提供了动力。
    ——行政区划调整为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奠定了基础。2011年8月,我省实施重大行政区划调整,原巢湖市无为县与和县沈巷镇划归芜湖市管辖。2012年初,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的管理体制调整为“省市共建、以市为主”,委托芜湖市管理。2013年3月安徽省政府同意将无为县二坝镇、汤沟镇划归芜湖市鸠江区管辖。行政区划的调整,使得芜湖市城市体量明显扩大,综合区位、资源与环境、发展潜力等优势更加凸显,为芜湖市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实现率先崛起,实施跨江联动、拥江发展,建设创新、优美、和谐、幸福的新芜湖,打造长江流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滨江大城市创造了重要的历史机遇。
    2.挑战
    ——人地矛盾尖锐,耕地保护形势严峻。规划期内,随着人口增长、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加之后备土地资源匮乏,人均耕地将进一步减少,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土地供给矛盾突出。到2015年和2020年,我市城市化水平将分别达到66.7%和73.3%,城镇工矿用地需求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高水平;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将进一步增加;生态建设和旅游业的发展,也需要大量的用地保障。由于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新增建设用地空间有限,用地形势十分紧张,保障压力进一步增大。
    ——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任务艰巨。城镇工矿用地中绿地、公共设施用地面积偏小,闲置、空闲、批而未用和低效利用土地现象依然存在;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偏大,结构松散,布局不合理。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任务艰巨。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之间的矛盾突出。由于资源型产业结构一时难以转变,节能减排、耕地生态功能保护以及矿山地质环境、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任务将十分繁重,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
(五)规划修改必要性与主要内容
    2011年以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行政区划调整引起《现行规划》范围、用地规划规模和布局等变化,为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和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的重大机遇,全面推进芜湖市跨江联动、拥江发展,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对《现行规划》进行修改。
    规划修改包括以下主要方面:一是合理布局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二是适应土地利用试点政策的需要,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开发区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利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等;三是根据《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对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及用地布局作出调整,重点确保到2015年用地需求、尽可能保障到2020年用地布局;四是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发展需要,对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解方案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