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请审议《镜湖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送审稿)》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1-06-18 16:01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唐荟 字体:【  


区政府:

根据工作安排,区政府办草拟了《镜湖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送审稿)》,现提请会议审定。

妥否,请批示。

 

附件:镜湖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送审稿)

 

 

 

2021618       

附件:

镜湖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

(送审稿)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对区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进行调整,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鲁先贵同志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区审计局。

 

韩永强同志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金融、税务、企业上市、区域和产业发展规划、园区建设、政务公开、外事、机关事务管理、财政、国有资产管理、招标采购、投资、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消防、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区政府督查、金融产业聚集区、高效物流产业园、人力资本产业园、新零售产业园、汽车文化产业园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方村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

协助负责审计、生态环境等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地方金融局、区财政局(国资委)、区统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水务局(乡村振兴局)、区建投公司、区金旅公司、允诚担保公司。

协助分管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人武部、区公务员管理局、镜湖区税务局、镜湖消防救援大队、驻区金融机构,协助联系区生态环境分局。

 

王莉同志负责教育、商贸、民政、社区建设、残疾人事业,爱国卫生、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生态环境、科技、火车站站区管理、大砻坊科技产业园发展等方面工作。

协助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管理、招标采购、投资、统计、人社、商贸、金融、税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农村、招商、市场监督管理、数据资源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工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区医疗保障局、区科技局、火车站综管处。

协助分管区财政局(国资委)、区统计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地方金融局、区住建交通局(人防办)、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投资促进中心、老船厂智慧港办公室。

联系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总工会、区民宗局、区工商联、个私协会、团区委、区妇联,协助联系镜湖区税务局、驻区金融机构。

 

郑锐同志负责信访、维稳、退役军人事务、司法、政府法制、公安等方面工作。

协助负责应急管理、消防、城市管理、火车站站区管理等工作。

分管区信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司法局、镜湖公安分局。

协助分管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火车站综管处。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镜湖交警大队,协助联系镜湖消防救援大队。

 

许伟同志负责数据资源管理(政务服务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夜间经济、体育、工业、企业服务、招商等方面工作。

协助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土地出让、区域和产业发展规划、园区建设、民政、社区建设、残疾人事业,爱国卫生、卫生健康、医保、教育、科技、金融产业聚集区、高效物流产业园、人力资本产业园、新零售产业园、汽车文化产业园、大砻坊科技产业园发展等工作。

分管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区经信局、区投资促进中心、老船厂智慧港办公室、芜湖古城发展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区医疗保障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

联系区科协、区侨联、区档案馆,协助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镜湖分局。

 

芦义同志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人防、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排涝、城市管理、城市更新、环卫、文明创建、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土地出让、征收资金调配和国有房产安置使用、市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涉铁建设协调等方面工作。

协助负责信访、维稳、司法等工作。

分管区住建交通局(人防办)、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区环卫所、区宜居公司、新新物业。

协助分管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建投公司。

联系区文明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镜湖分局。

 

 

 

 

 

 

 

 

 

 

 

 

 

 

 

 

 

 

 

 

 

 

 

 

 

 

 

 

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