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定任免阮小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9 09:21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黄月寒 字体:【  

镜湖区人民政府任免通知

 

镜政人〔202011

关于决定任免阮小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免去:

阮小明同志张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熊叶同志赭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玉云同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查旭同志汀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周舢同志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阮小明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熊叶同志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特此通知。

 

 

20201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