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镜湖区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661.36 |
因公出国(境)费 |
25.30 |
公务接待费 |
338.03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98.03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62.03 |
公务用车购置 |
36.00 |
二、2018年镜湖区“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因人大会提前召开,无法与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对比,暂于2017年年初预算数对比)
2018年,镜湖区“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61.3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19.41万元,下降6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25.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38.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98.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5.3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7.23万元,增长17.2%。主要是商务部派驻我区商务局工作人员赴日本驻点一年所增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出国(境)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338.0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8.11万元,下降37.9%,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按照有关厉行节约要求,控制公务接待开支。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项和市委市政府31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芜湖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191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98.03万元,比2017年预算下降308.53万元,下降103.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