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及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23 10:03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决算数 2017年预算数 2017年决
  941.26 11080.77 362.94
因公出国(境)费 38.52 8.07 38.82
公务接待费 474.88 466.14 154.7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27.86 606.56 169.3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9.96 570.56 139.08
       公务用车购置  17.9 36 30.31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芜湖市镜湖区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62.94万元(含部门),完成年初预算的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0%,主要是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派驻中国贸促会驻日本代表处工作,涉及我区工作人员1人所增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82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30万元,增长7.8%,该主要是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派驻中国贸促会驻日本代表处工作,涉及我区工作人员1人所增费用,另出国组团1个,出国人员1人。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54.73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20.15万元,下降67.4%。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严控公务招待,17年国内接待1302次,接待人数12339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9.39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58.47万元,下降60.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9.08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70.88万元,下降66.1%;公务用车购置费30.31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增加12.41万元,增长69.32%。新增车辆1个,主要是检察院更新执法用车一辆。同时公车改革后,减少公车使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联系方式:芜湖市镜湖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53-3122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