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关于网络购物的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3-12-29 09:49信息来源: 镜湖区弋矶山街道阅读次数:编辑:张曦曦 字号:【  

近期,我区消保委、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收到多起相同类型的投诉,如货到付款买到假iphone手机商家不退货并拉黑消费者;通过微信转账或付款码扫码等方式付款,购买自媒体帐号粉丝、流量、播放量的教程和服务,但商家无法兑现等。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现发布网购消费风险警示:

一、理性消费

消费者不要轻信各平台主播、短视频所谓的“最低价”宣传、“承诺式”保证等,保持理性的良好消费习惯。

二、要多平台、多渠道比较

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电商平台或线下实体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及服务。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较高、评价良好的商家。消费者对比价格、对比商品质量对远低于市场价的不合理低价商品及服务,需要保持警惕。

三、谨慎选择支付方式

消费者不要轻易选择先付款后发货或绕开电商平台的货到付款方式购买商品,尤其是对于价值较高的商品;不要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转账、扫码付款等方式直接支付货款,最好选择淘宝、京东等第三方担保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保证支付安全。

镜湖区消保委、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保持消费警惕,以免遭遇消费“陷阱”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