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临时救助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27 11:08信息来源: 镜湖区弋矶山街道阅读次数:编辑:张曦曦 字号:【  

一、政策类别

生活保障

二、政策内容

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公安部门取得居住证满 6 个月以上的外来务工者等人户分离的(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登 记地不一致)家庭和个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一)家庭对象 1、急难型困难家庭。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 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支出型困难家庭。因自负医疗费、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 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 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农村困难家庭。

(二)个人对象 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由救助站等救助机构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三)县(区)民政部门认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二、政策出处

民救〔2017〕121 号《关于印发<芜湖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

四、申报流程

由居民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 公共服务中心),或通过易户网提交材料进行线上申请;市区户 籍的居民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 6 个月 以上的,向实际居住地申请;在同一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 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提出申请;在 我市公安部门取得居住证满 6 个月以上的外来务工者等人户分 离的家庭和个人,向实际居住地申请。

五、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民政局救助科,3835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