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吸纳其他群体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5-05-15 10:08信息来源: 镜湖区荆山街道阅读次数: 字号:【  

    一、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

    二、申领对象

    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三、补助标准:

    按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四、政策时限:补贴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五、申请材料

    1.《小微企业吸纳特殊群体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小微企业吸纳特定群体花名册;

    3.身份证明材料:退役军人证复印件、自谋职业证复印件、贫困劳动者扶贫手册复印件等(验原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需用工备案)、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纳税证明

    6.医保申请截图

    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后,送至长江路51号207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至安徽省阳光就业网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0553-2835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