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办理指南
一、申请对象
对应届毕业(含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二、补助标准
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限期为1年。
三、申请条件
1.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2.申请人为在我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或在我市创办企业人员(不含各级财政经费供给人员)
3.2021年8月以后在我市就业人员须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在我市创办企业人员,须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4. 稳定就业 1年以上是指申请人取得相应学历后,参加社会保险满 12 个月,期间社保间断不超过 2个月的可累加计算;社保中断超过2个月的,不得享受补贴。
四、申请程序
1.发布通知。市人社局在“芜湖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申报通知
2.申报。申请人向市人才发展集团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芜湖市高校毕业生保险费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创办企业人员须另提供营业执照;派遣制员工须另提供包含实际就业企业及岗位信息的派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