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2022年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
镜湖区教育局深入贯彻各级关于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将2022年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春、秋季两学期开学初,对全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开展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现无因贫、因灾失学辍学学生,无建档立卡失学辍学学生。
二、工作成效
1.建立学生资助体系。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2.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机制。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开展摸底登记、送教评估、落实到校等工作,针对残疾儿童实际,进一步规范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服务方式: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3.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通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学籍审核、控辍保学工作月报等工作有效开展。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做摸排工作
镜湖区义务教育学校高度重视,加强对学生返校情况的核实,坚决做到逐校、逐班、逐人排查,不漏一人,核实没能及时返校学生的去向。建立在籍不在校和在校不在籍学生台账。特别关注全区建档立卡学生,摸清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底数,填报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少年在校情况统计表、芜湖市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统计表并,及时上报。建立建立“一生一表”辍学学生档案,并做到零报告。
(二)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控辍保学工作程序。坚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要求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送入学对象入学;坚持入学注册,建立电子学籍;发现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及时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打消辍学念头;对确认为辍学的,学校派人家访,同时通知学生所在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协助做好辍返工作;对劝说无效的辍学生要及时上报,建议有关部门对不按法律规定将辍学的学生送回学校的家长或监护人给予行政处罚。
(三)强化措施落实,提高控辍保学工作实效。继续落实教育系统控辍保学责任制。校长包校、教师包班,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把控辍保学指标作为社会事业局对校领导、学校对教师进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努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校风班风建设,实现管理留人;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实现质量留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文娱活动吸引学生,实现活动留人;加强扶贫控辍,落实好“四免一补”、贫困生救助等政策,建立贫困生和留守儿童信息档案,健全贫困生资助台账,确保资助金、助学款完全为学生学业服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庭的沟通,加强老师与学生的交流,实现情感留人。加大对辍学流失学生劝返工作力度。积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控辍保学工作,通过电话等多种渠道加强与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和身体状况,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身体残疾、随迁子女、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加强心理疏导,建立“一对一”教育关爱帮扶机制。对有辍学苗头或刚辍学的学生,及时采取措施;挽留、动员其留下来完成学业。四是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督查。社会事业局每学期组织开展在校生学籍审核工作,检查义务学校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的成效。
(四)强化责任意识,完善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积极开展普通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审核工作,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学生辍学动态,主动协调街道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复学工作。
明确控辍保学责任人。校长是控制流生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任课教师是控制流生直接责任人。因学校管理或教育教学方式不当造成学生辍学的,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