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信息】春季餐饮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一、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一)家庭聚餐注意事项
1.科学选购合格、新鲜的食材。春季是土豆易发芽期,请不要购买和食用发芽过多或皮肉大部分变为青紫色的土豆。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尤其是颜色鲜艳的,也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蘑菇,避免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豚鱼。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包装上的标签标识,不要购买无任何标识的“三无”食品,不选购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选购现场自制售卖的散装食品时应即买即食。
2.合理存放食材。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应冷藏,在冰箱内生、熟,荤、素食品应分隔或分离存放;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食用。河粉、米线等湿米粉以及泡发的银耳、木耳等食品在高温潮湿天气下容易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宜当餐浸泡当餐用完。按照就餐人数采购、制作食物,避免浪费。
3.严格加工过程。加工食物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烹饪四季豆时,应先去除含毒素较多的两头和豆荚部分,再加热至100℃以上,彻底煮熟四季豆,破坏毒素。海鲜含有寄生虫等微生物细菌,建议洗净煮熟,切勿贪鲜生食而导致食源性疾病。
4.就餐时应该注意荤素搭配。平衡膳食,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二)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1.选择干净卫生、证照齐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厅。
2.点餐前注意查看就(供)餐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范围,避免向未取得相关许可的餐饮单位选购冷食类(如凉拌菜、卤味熟食等)、生食类(如三文鱼刺身等)、裱花蛋糕类等食品,谨慎选择价格显著低于市场价格的菜品。
3.适量点餐,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行为,践行“光盘行动”。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对剩餐进行打包。就餐时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不吃颜色、味道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注意膳食平衡,不食用野生动物。
4.保留相关票据,以备追溯调查。外出消费,应向商家索取消费票据,在饮食消费过程中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等证据。如发现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或对购买的食品有安全疑问的和发现商家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可随时拨打12315提供线索以及进行投诉举报。
(三)网络订餐注意事项
1.选择有实体店、信誉好、距离相对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餐饮单位。
2.订餐前查看第三方平台是否公示证照(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公示信息画面是否清晰、真实有效等;优先选择食安评分高的商家。合理点餐,避免浪费。
3.对极低价格类商品谨慎选择,避免落入低价低质食品安全隐患大的消费陷阱。
4.收到外卖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是否与订购食品一致;如发现食品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应当拒收;及时就餐,避免长时间存放。
5.注意保留相关消费信息及凭证,发现问题或消费纠纷,可拨打“12345”进行维权。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强化预防措施
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1.要保持加工场所环境清洁,及时清理垃圾。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有害生物,发现迹象要请专业人员及时处理,避免私自使用杀虫饵剂。
2.要把好原料采购查验关,做到原料采购来源合法全程可追溯,保证原料新鲜质量可靠;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使用腐败变质或来历不明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不加工高危食品,如野生蘑菇、新鲜黄花菜、发芽土豆等。
3.要加强加工环节控制,做到餐用具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禁止未经许可违规制售凉菜;要认真清洗、仔细检查待加工食品,做好食材的异物防护。
4.要及时检查校验贮存设备设施,确保设备性能良好,满足食品原料贮存需要。
5.要使用合格的食品包装材料,保证食品不受污染,同时要做即食即做。
6.要适当控制制作加工数量,避免食品贮存时间过长变质。
7.餐饮具和直接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须洗净消毒。剩余熟食应冷藏贮存,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8.餐饮经营者应从合法渠道采购河豚加工产品,并严格索证索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鱼。
9.要守法诚信经营,不得设置最低消费或通过提供包间服务,以人均消费、配餐为借口变相设置;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10.要建立和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提倡运用信息化手段分析用餐需求,精准采购、科学储存、适度加工、合理配餐;要将反对浪费纳入培训内容,提升技艺和出品质量,避免经营过程中产生食品浪费;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按需适量点餐,主动为消费者提供公筷公勺和环保餐盒打包剩菜;鼓励在菜单上主动标示菜肴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