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5-03-19 15:19信息来源: 镜湖区方村街道阅读次数:编辑:王瑛 字号:【  

1.《财政部 人力资源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

2. 政策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毕业离校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3.   补贴标准:按照 5000 元每户的标准给予法人代表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可重复申报。

4.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同时符合申领对象要求且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2.)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有固定经营场所且正常经营 1年以上。

3.)企业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5.申请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学籍学历证书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返乡入乡农民工户口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员工花名册

6.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创办企业税务主管机关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报。(需提交纸质材料审核并在阳光就业网上提交相关申请) 

7.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长江路51207室、安徽省阳光就业网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告知

10.咨询电话:0553-2835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