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04-27 10:16信息来源: 镜湖区方村街道阅读次数:编辑:王瑛 字号:【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量大、聚餐活动增多,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一、 选购食品注意事项.

采购食品应选择有资质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食品原料,观察食用农产品是否新鲜,预包装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不采购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涨袋、胖听的预包装食品,不采购未按要求冷藏的食品;不采购发芽土豆和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或未经检疫的畜禽肉。网购食品应选择正规第三方平台并查看商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网上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查看网上商家是否公示进口冷冻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等 “三证”信息。

二、 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备案卡)和营业执照等合法证照的店家就餐,拒绝到无证(备案卡)的餐饮单位消费。

做好自我保护。一是餐前要洗手;二是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分餐制,适度用餐,拒绝浪费;三是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四是少吃生食、冷食;五是不食用野生动物,不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六是少用或拒绝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 塑料袋;

三、 网络订餐注意事项

选择正规的外卖平台订餐,不选择“朋友圈”、“微店”等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备案的订餐渠道订餐。

在订餐平台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备案卡),确认经营资质。

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缩短食品运送时间,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消费者购买食品或外出就餐要索要消费凭证。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