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发布时间:2025-03-19 15:26信息来源: 镜湖区方村街道阅读次数:编辑:王瑛 字号:【  

一、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贷款额度、贴息标准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进行贴息。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小微企业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300万,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进行50%贴息。

三、贷款期限、贴息比例

创业担保贷款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执行,第3年不再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四、贴息原则

按照“先贷后贴”的原则。

五、贴息条件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须进行小微企业认定。申请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该认定两年内有效)

六、贷款申请程序

个人创业贷款:邮储银行受理申请→区人社局、财政局审核→邮储银行芜湖分行发放贷款


企业贷款:按照人社局小微企业认定-银行贷款-政府贴息


七、个人创业贷款申请材料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推荐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能证明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担保材料(按照银行相关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