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29 11:40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社局阅读次数:编辑:范罗山 字号:【  

1. 文件依据:关于印发《芜湖市助企纾困助力企业平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2023〕52号)

2.政策对象吸纳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就业的小微企业。

3.奖补标准按照企业为特定群体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申请条件小微企业与特定群体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5.申请材料线上填写。

6. 办理流程1.请企业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http://ygjy.ah.gov.cn/), 点击“单位社保补贴网上申报”模块,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向企业参保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市级参保企业向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2.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即时受理,通过业务系统核查企业填报信息;3.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 拨付资金,所需资金由企业所属县市区、开发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7.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线上办理。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线上告知或电话告知。

10.咨询电话:0553-3878864

 

市级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由各县市区具体受理、审核、公示、发放,市级人社部门不负责具体业务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