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指南
一、文件依据
根据《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安徽省购买基本就业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二、购买项目
主要包括政策宣传推送、人力资源调查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就业实名制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人员认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服务、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帮扶等内容
三、购买内容及评价标准
政策宣传推送、人力资源调查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就业实名制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人员认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服务、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帮扶等内容,依据安徽省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实名制服务记录、就业信息进行核查、评估。
四、购买主体
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的主体,负责牵头组织和监督管理;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五、承接主体条件
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是承接公共就业服务的主体,承接办理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交办的具体公共就业服务项目。
六、购买方式
区人社部门每年一季度通过直接委托方式,结合年度就业工作任务,与辖区基层平台签订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协议(协议文本另行制定),并依据本细则进行年度考核。
七、提交材料
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申请报告。
八、购买流程
此事项由市级部门受理审核,请前往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1、申请人向市局就业科递交购买服务具体项目申请报告;
2、市人社局就业科根据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审核该项目是否符合购买条件;
3、初审合格后向局领导办公会议报审,通过后准予申请人购买服务。
九、受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电话告知、网络告知。
十、咨询电话
0553-3878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