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09-30 13:34信息来源: 镜湖区范罗山街道阅读次数:编辑:蔡文娟 字号:【  

1.对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人员。

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等;

义务: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定期接受职业指导;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    

3.申请条件

  • 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
    4.劳动者失地(失林)的;
    5.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
    7.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驻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窗口申请或皖事通/阳光网/支付宝申请

社区/村/乡镇一步办结:社区工作站或或村委会或乡镇事务所对申请人证件原件进行审核(个人证件原件退还本人),登陆安徽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录入并审核,一步办结;

申请人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个人注册登录,进入失业登记模块进行个人网上申请即可。

6.办理时限

三天

7.办理地点(方式)

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大厅207综合窗口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窗口告知/网页自动显示

9.咨询电话

0553-3878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