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1.对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人员。
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等;
义务: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定期接受职业指导;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
3.申请条件
- 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
4.劳动者失地(失林)的;
5.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
7.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驻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4.申请材料
无
5.办理流程
窗口申请或皖事通/阳光网/支付宝申请
社区/村/乡镇一步办结:社区工作站或或村委会或乡镇事务所对申请人证件原件进行审核(个人证件原件退还本人),登陆安徽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录入并审核,一步办结;
申请人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个人注册登录,进入失业登记模块进行个人网上申请即可。
6.办理时限
三天
7.办理地点(方式)
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大厅207综合窗口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窗口告知/网页自动显示
9.咨询电话
0553-3878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