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29 15:18信息来源: 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编辑:汪颖超 字号:【  

    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切实解决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

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拆除重建房屋的每户最高补助 3万元;修缮加固的每户最高补助1万元。

问:现行政策相关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改造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属于因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要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情况说明,并上传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二是农村危房改造户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

问: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农村危房改造户必须建立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2015年7月安徽省住建厅印发了《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后,建档工作进行了明确规范、要求建档工作由各乡镇具体实施,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审核和管理。档案袋封面包括危房改造户所在的乡镇、村名称,姓名,农户类型,改造方式,档案目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