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清单即时动态调整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5-04-28 09:26信息来源: 镜湖区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季梦吟 字号:【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
层级
调整类型 调整意见及理由
1 开展“6•16”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3.《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7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和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防范事故的能力。
省、市、区、乡 规范 原办理依据3修改为:《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2024年5月31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全社会和从业人员的事故预防、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各类媒体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