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镜湖区2025年“童语同音”工作计划的通知》
区各幼儿园:
根据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进一步加强“童语同音”工作的通知》(语函〔2025〕2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镜湖区2025年“童语同音”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幼儿园实际,及时总结上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好今年工作。
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教研室
2025年2月26日
镜湖区2025年“童语同音”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指示精神,抓住幼儿时期的语言学习关键期,着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1〕3号)和《芜湖市推进“童语同音”计划实施方案》(芜教语〔2022〕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镜湖区推进“童语同音”计划实施方案》(镜教语〔2022〕1号)。经过三年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进一步加强落实《芜湖市推进“童语同音”计划实施方案》,制定2025年的培训、教研、帮扶等工作计划,继续推进我区“童语同音”工作。
一、开展幼儿教师普通话培训。举办幼儿教师普通话水平培训班,基本解决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不足的问题。
二、加强幼儿普通话教学研究,开展幼儿普通话教学观摩教研活动。
三、开展幼儿普通话比赛活动。鼓励开展幼儿讲故事、唱童谣等比赛活动,在口语表达相关竞赛活动中,设置幼儿组比赛。
四、组织幼儿教师参加区师生经典诵读(教师组)评选,以赛促训,提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
五、工作内容应该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和规范标准、普通话培训等。开展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核心内容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要特别注重提升农村地区幼儿教师和幼儿的普通话水平。
六、可以和法制宣传教育、美好乡村建设、旅游资源宣传、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
七、活动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
八、区教研室负责全区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九、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争取不同渠道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对口支援机制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改善幼儿园普通话教学条件,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
十、工作开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童语同音”工作对于学前儿童语言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着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为夯实终身发展基础、帮助个人成长成才、助力乡村振兴、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基础性作用。各幼儿园要认真对待,组织谋划,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