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标准】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标准

发布时间:2025-01-03 08:38信息来源: 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陈依萍 字号:【  
【检查标准】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发现的问题 备注
1 供货方合法性 1、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
2 产品合法性 1、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
2、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3 经营管理情况 1、 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是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化妆品
3、是否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是否存在自行配制化妆品的情况
4 广告合法性 化妆品广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5 不良反应报告 发现可能与使用化妆品有关的不良反应的,是否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6 标签规范性 化妆品标签是否符合《条例》规定,标注下列内容:1、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2、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4、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5、全成分;6、净含量;7、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8、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7 新条例宣传情况 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的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对《条例》相关内容的熟悉情况
8 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