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督导评估报告】芜湖市镜湖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区省级督导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14:48信息来源: 督导办阅读次数:编辑:唐荟 字号:【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部署,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受省政府委托,依芜湖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的申请,组成省级督导评估组,对镜湖区义务教育均衡情况进行了省级评估。督导组通过“看、听、查、问”等方式开展工作,实地走访了多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教学点)。督查期间,督导组推门听课,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参加的座谈会,开展了公众满意度调查。督导组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对镜湖区近年来在推进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积累的经验,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了总体的了解和把握。

一、主要指标达成情况与评估结论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成情况

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我省共设定“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生均运动场地面积”、“生均图书册数”、“生机比”、“接入互联网带宽”、“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开通应用率、“实验室配备”、“教师学历合格率”、“多媒体教室”、“课程方案实施情况”等10项指标,并规定以上10项指标中,须有8项或8项以上达到规定要求,方可认为该学校达到办学基本标准。即所谓的“一个门槛”,经督导评估组核查,镜湖区学校基本达到上述评估要求。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专任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数”等8项指标为主要考量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能够通过评估的标准是,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需要说明的是,本次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均来源于2013—2014学年度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经测算,镜湖区中小学差异系数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政府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能够通过评估的标准应不低于85分。我省根据实际情况,从组织领导、机会均等、经费保障、师资配置、管理与质量等5个方面,21项指标进行评估。经核查,镜湖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在85分以上,符合规定要求。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需要发放调查问卷,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从问卷调查和座谈会了解的情况看,镜湖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符合规定要求。督导评估组未发现 “一票否决”的事项。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评估组认为镜湖区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标准,省级评估予以通过。评估组将把此次评估结果报告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后,再报请国家进一步督查认定。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教育发展,认真履行教育职责

依法履行落实教育职责。镜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确定了“三产强区、科教兴区、文化立区、统筹发展”的目标。在《镜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强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实现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启动新一轮校园布局规划,加快育红小学、十九中学等校园标准化建设,推进省级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逐步提高办学条件和教育现代化水平。鼓励名校办分校,坚持特色发展,促进教育内涵建设。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提高学生人文素养,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履行政府在义务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2014年,继续推进“四免一补”工作,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上学实现全免费。

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区政府教育督导委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依法开展各项专项督导及督学等工作,帮助区教育主管部门规范教育管理行为,很好地履行了责任。

    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镜湖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考评制度〉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各部门教育工作职责,形成各部门联动,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执行政策,促进教育公平

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实施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六公开”原则(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严格控制同城借读,杜绝“择校”现象,大班额班级逐年减少。出台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办法》和《流动儿童少年学籍管理办法》,做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与本区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保障“三残”儿童入学,作为省“三残”儿童随班就读试点区,镜湖区加强了对试点学校硬件投入,认真做好“三残”儿童随班就读各项服务工作。

(三)落实义保政策,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支出总额的比例逐年增长。

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为66980万元,同年度财政支出总额为21627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支出总额的比例为30.97%;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为56697.5万元,同年度财政支出总额为18268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支出总额的比例为31.03%。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支出总额的比例比2013年提高0.06%。

公共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

2013年和2014年财政经常性收入分别是255510万元和201436万元,2014年较2013年增长-21.16%;2013年和2014年公共教育财政拨款为63169万元(不含附加)和54258.5万元(不含附加),同比增长-14.1%;公共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7.06%。

普通小学、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

2013年和2014年,小学在校学生数分别为19651人和20104人,小学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分别为20089.6万元和20728.5万元,初中在校学生数为7915人和7723人,初中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分别为7714.6万元和7616.04万元。

2013年和2014年,小学生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为10223.19元/生和10310元/生,2014年较2013年增长0.86%;2013年和2014年,初中生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为9745.81元/生和9861.51元/生,2014年较2013年增长1.19%。

普通小学、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2013年和2014年,小学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分别为10093.2万元和10799.4万元,小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5136.23元/生和5371.79元/生,2014年较2013年增长4.59%;初中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分别为2837.1万元和2905.97万元,初中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3584.58元/生和3762.74元/生,2014年较2013年增长4.97%。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人均工资年增长率逐年提高。2013年和2014年,预算内教职工人均工资分别为67085元和69847元,2014年较2013年增长4.1%。

(四)均衡师资配置,保障教师队伍稳定

加强交流,优化师资配置。镜湖区积极推动教师校际间交流工作。2014年全区教师交流291人,占任职教师总数的15.3%,择优选派王家荣等2名老师到亳州对口支教,选派周文琴老师到香港交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镜湖区干部建设管理规定,提拔学校中层干部55人,使区境各校园主要领导年龄结构更加年轻化、专业化,为镜湖区教育进一步发展打好了基础。

及时补充新教师。为适应教育发展需要,不断补充新教师。在教师整体超编的情况下,每年新招聘教师保证学科教师相对平衡。如:2014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10人,调入3人。

(五)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

优先对边远、薄弱学校的投入。依照制定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进度表,大力实施“一扩三建四提高”,努力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的任务。(“一扩三建四提高”是指:扩展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建设面积;建设中小学运动场地,建设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教育信息化;提高中小学图书及软件资源配备水平,提高中小学音体美器材配置水平,提高中小学教师配备水平,提高中小学管理水平。)2014年,投入经费865.74万元对解放西路小学、环城西路小学和师范附小光华星城校区进行改造和设备购置,确保了年度规划建设达标学校任务的完成。

2014年,为提高区属各校办学条件,投资4115万元用于校舍改造和设备采购,其中投入边远、薄弱学校资金占整体投入的近50%。

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重视“班班通”建设,新增班级多媒体设备221套,除个别待拆迁的学校外,全区中小学都配备了“班班通”。同时为提高教师现代化教学设备应用能力,组织了第二轮学科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培训教师782人。

开展名校办分校工作。2014年镜湖区积极贯彻市相关文件精神,利用区境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名校办分校工作,9月1日,芜湖师范附小24个班级建制的光华星城校区建成投入使用,使得优质教育资源惠及城北学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以此校为基础,镜湖区积极摸索办分校配套政策,为今后逐步推开此项工作打好基础。

(六)强化教育监管,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开足开齐课程。区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对课程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工作意见》,建立教育督察员队伍,采取不定期听课、巡课和访查等形式,对各中小学的课程设置、课程实施情况进行督察。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组织开展大课间活动,区、校两级运动会,阳光体育冬季长跑等活动,保障学生在校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 2011年镜湖区获全国第四届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严格执行中小学办学规范要求,严禁各校利用节假日、公休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学生课业负担有效减轻,各类实践活动逐步走入学生生活,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育法定增长。

督查发现,镜湖区个别年度教育投入未达法定要求。建议镜湖区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并进一步改善并提高中小学校办学条件。

(二)进一步优化教育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镜湖区处于市中心老城区,拆迁难度大,影响了校舍、运动场馆等场所的配置,老城区有的学校生均校舍和生均运动场地面积未达到规定要求,对城市化快速发展所带来的人口急剧增长的趋势估计不足,个别学校存在“大班额”的现象。建议区政府要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生均校舍和生均运动场地面积不达标问题,如:通过拆迁新建或原址扩建的方式来逐步改善,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此外,教育行政部门要不断加强调研,优化教育布局,合理划分学区,控制并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配置。

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教育干部任用机制改革、教师无校籍管理,持续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努力做到教师补退当年大体相当,建立新招为主、培训转岗以及走教、支教等为辅的教师短缺补充机制,不断优化教师结构,扎实有效开展校长、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