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无为市
南陵县
镜湖区
鸠江区
弋江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公开 > 镜湖区人民政府
>
公共法律服务
>
法治宣传教育
>
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信息分类:
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发布机构:
镜湖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3-31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3年至今无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情况说明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12381/202409-00032
信息分类:
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发布机构:
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3-31
名 称:
2023年至今无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情况说明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2023年至今无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03-31 11:02
信息来源: 镜湖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镜湖区司法局2023至今未产生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情况。
特此说明。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