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至今无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05-06 10:07信息来源: 镜湖区司法局阅读次数: 字号:【  

    2020年至今,我区无实际发生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情况, 待更新后及时发布,联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电话:0553-221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