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关于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评价实施工作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间:2024-06-04 09:33信息来源: 镜湖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教育局 字号:【  

一、基本情况

(一)中小学校教育质量评价

2013年以来,镜湖区中小学校评价改革一直在探索中前进。2020年前,我区采取3年一评的方式,学校要在第三年末评估时整理好前3年的资料备查,有的学校在准备资料时因时间跨度太长而丢失了部分资料,影响了学校的评价结果。2020年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我区进一步探索对学校的评价改革,将3年一评改为1年一评。

每年开展评价前,区教育局督导室牵头组织各相关科室对上一学年度的评价指标进行修订,构建了学生成长、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三大维度、3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30项三级指标“三维一体”的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满分1000分。全面考量并诊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形成涵盖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的“体检表”。为突出评价重点,每年加入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诸如学生体质健康、劳动教育、心理健康、“三心工程”、“双减”等多个专题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初稿出来后,教育局再召开机关征求意见工作会议,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定稿。

(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考核

每年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和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考核工作。依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园的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进行考核。近年来,区教育局一般于7月上旬开始,委托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对区属相关幼儿园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率不超过20%,其中“优秀”等级考核总分需达850分及以上;“良好”等级考核总分需达750及以上;“合格”等级考核总分需达600及以上;“不合格”等级考核总分在600分以下,或有一票否决项。

二、取得成效

通过开展中小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教师、家长更加关注学生学业进步幅度、品德行为、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等方面发展状况及学业负担状况,学生们学习兴趣更高、自信心更强了,也助推了“双减”落地。2023年全区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优良率分别为93.2%57.4%,同比2022年分别提高2.57.19个百分点。2023 年全区学生近视率59.8%,较2022 年下降了1个百分点。

近年来,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对区属幼儿园开展办园行为督导考核,考核组专家全部是芜湖市域外的资深园长或者名师,考核更加专业、公平。改变了过去由区教育局抽调机关科室人员开展的考核方式,幼儿园对考核结果更加信服。

三、存在问题

1.用“一把尺子”衡量生源基础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的学校,难以调动中小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幼儿园现场考核的时间偏短,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评价不够全面深入。

四、建议意见

2022年,安徽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工作的通知》,我区将开展以下方式的评价改革:

(一)我区今后开展中小学评价时将采用标准分计算学校得分,相较于原始分,能更加准确地反映每所学校评估成绩在全区中所处的位置。

(二)为了促进学校特色发展、错位竞争,教育局另外增设了加分项和减分项。其中加分项包含学校所获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奖励、学校亮点工作、学校的宣传报道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情况、承办区级以上活动情况。减分项指出现师德师风、校园安全、信访投诉等方面的问题。

(三)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时,建议评估组能走进课堂,除了听取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外,还需要随堂听课,更深入了解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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