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芜湖市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经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预测未来我市将出现持续污染天气过程,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经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2月26日2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要求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采取相应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
二、各有关单位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18〕 284号)落实相应工作职责。
请各街道、区住交局、区城管局、区重点处、区农水局于每日17时前将预警响应及采取措施等情况报送区重污染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直至解除区级预警。
联系人:胡太安
电话:0553-3883004
镜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