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障指南

发布时间:2025-02-18 08:53信息来源: 镜湖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阅读次数:编辑:周伟 字号:【  

一、申请条件

根据芜政办秘〔2016161号文件,在优先满足城镇低保、低收入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将棚户区改造居民、受灾群众、搬迁移民、国家及省市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和医生、教师等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同时,继续扩大保障覆盖面,在上述人员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凡有住房需求的其他人员也可申请公租房。

二、申请流程

根据芜保组办〔201511号文件,我区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简化工作流程,减少审核环节,对有居住需求的人员持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登记或通过皖事通APP线上申请租用。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承诺书

2、身份证

3、低保低收入证明(困难人群)

4、社保证明(新就业)

四、申请期限和地点

1、申请受理时间:常态化受理

2、线下受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见附件)

五、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六、咨询电话:

七、监督举报电话:0553-2915197

附件:芜湖市镜湖区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平台.doc

        公租房申请人承诺范本.doc

 

芜湖市镜湖宜居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