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监测对象识别标准
坚持应纳尽纳,严格按照监测范围、履行识别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识别,原则上是农村户籍人口,对于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城镇户籍或集体户籍但没有享受城镇低保等相关兜底政策的,按照实际共同生活人口纳入监测对象。监测对象原则上以户籍为依据,统筹考虑实际居住情况和家庭成员共享收支情况进行精准识别。实际工作中,一般应由户主户籍所在地或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迁入地开展识别;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由户籍所在地管理的,一般应由常住地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在当前居住地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并开展帮扶。
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三类。脱贫不稳定户是指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返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是指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一般农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是指虽然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监测范围,但受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影响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并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农户;这类群体可以是脱贫户,也可以是一般农户。要正确理解监测对象与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关系,农村低收入人口包括监测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等,其帮扶政策适用范围包括监测对象。要正确理解监测对象与农村低保对象的区别,二者都属于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别由乡村振兴部门和民政部门认定,对象有交叉,但不完全重合;此外,农村低保政策属于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监测对象实施的一项兜底保障措施。
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分为两类情况:一是农户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且因受各种原因影响导致生产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二是虽然农户人均纯收入高于监测范围,但因突发事件造成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且导致生产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认定监测对象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搞规模控制,不得搞应纳未纳,不得搞体外循环。“应纳未纳”是指由于工作疏忽或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未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进行帮扶,也未将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体外循环”是指虽然发现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但未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也未将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而仅是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外,给予一定帮扶措施。这两类情况均未将符合条件的农户识别为监测对象统一管理,都可能会因为帮扶不及时、不到位导致返贫致贫,应作为各类监督检查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重点关注的问题。
严格执行监测范围,严格履行识别程序,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优亲厚友,不搞政策平衡,防止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对象。对收入略低于监测范围但收入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没有问题、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或者“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但收入较高、依靠自身能力可以解决的农户,不纳入监测对象,但要持续跟踪关注,督促尽快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对识别不精准的监测对象予以清退。
缩短识别认定时间。识别认定监测对象一般不超过15天,其中:接到农户申请后2日内完成入户核查,核查后2日内完成民主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乡镇审核和县级审定公告分别在3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