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中小学幼儿园安防体系建设警示信息
根据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防体系建设“回头看”行动的通知》(皖学安办函〔2023〕35号)文件要求,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了8个督查组,由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分别派员带队,于2024年1月份赴16个省辖市开展安防体系建设“回头看”行动专项督导。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时间安排
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月31日,具体督导时间由各督导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二、督导对象
此次督查每个市抽查不少于 3个县(区、市),每个县(区、市)普通高中(含中职学校 ) 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分别不少于 2 所。
三、督导方式和内容
(一)方式:本次督导直奔学校现场,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暗访检查,原则上不召开汇报会。由督导组选定督导的县(区、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普通高中(含中职学校 )、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名单,督导组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确定督导对象。督导组集中或分组到学校进行实地检查,主要通过现场查看、查阅台账、随机访谈等方式,了解工作落实情况。
(二)内容:按照《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防体系建设“回头看”行动的通知》要求,聚焦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护学岗”等4个方面,具体内容见“校园安防体系建设‘回头看’行动自查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的有关情况将全省通报,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对因校园安防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律倒查原因,从严追责问责。
(二)加强部署。请各校立即行动,迅速部署,逐条对照本次督查内容开展自查和督查,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强化落实。把握重点,精心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校园安防建设“4个 100%” 达标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为师生安全提供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