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事项

发布时间:2024-04-29 16:53信息来源: 镜湖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王俊 字号:【  

一、中小学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一)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三)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四)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五)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七)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八)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二、幼儿园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1.监督指导幼儿园安全管理情况。

2.监督指导幼儿园规范办园情况。

3.监督指导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4.完成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